各位专家您好!我于2008年10月份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土地证性质为划拨,购买时通过市(县级市)房屋交易所进行交易过户,房产证、土地证都过户到我名下,并将户口迁入,现面临拆迁,请问:像我这种情况拆迁的话,如何赔偿?
我家土地被征占,没有得到赔偿,钱已划拨到村里,村民要将钱分掉,我们怎麽办?
我家属于91年在县里搞集资入户时入的户,并分得了土地,而且期间我们也交了统筹款和提留款并进了义工和参加了村里的活动,还有协议,之前也分过占地款,2008年我们仅有的1.08亩土地征占开发,少数村代表鼓动村民不给赔偿款并即将分掉属于我们的份额,此时我的案件正等待判决,我们该怎么履行手续阻止被侵权?
1以划拨方式取得,开发商占用时只按120元价格赔偿是否合理?2另外,赔偿时将已安置房占去部分土地不赔,只朴剩余土地部分是否合理?3岀让方式取锝土地70年使用权,已按非住宅房屋面积安置,土地是否另外按市场交易价赔偿?
09年买了一套二手房,房产证,土地证都齐全,土地使用证上的使用权类型是划拨,使用权面积6.7平方,其中独用面积0平方,分摊面积6.7平方,如果遇到拆迁,这种土地性质的赔偿和商品房赔偿是一样吗,如果不一样,会有多少差别?有没有必要去把土地性质转为出让?
看好一套二手房,是一家单位的宿舍,后来卖给个人的,证件齐全,但在土地证上印有“该使用权由划拨而来,不得转让、出租、抵押”的字样,去过咨询过说房产证可以过户,但土地证不可以过户。想问下这样的房子是否可以购买?需要注意什么才可以避免以后的麻烦?如果拆迁,是否影响赔偿?
您好,我们家那边现在政府在征地,现在有两块地我家是有承包合同证据的,我家附近有的人看我妈一人管事好欺负,就想占我家的地。把祖宗都拿出来了,说那地是他家祖宗的。请问一下,按照法律来说这地现在我们家有合同证据应该 算是我们家的吧?谁都找出祖宗。。那不乱套了。 现在我们家那里处理赔偿问题的部门也一直没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