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冯书廷 48岁 昌图县亮中桥镇人 事情经过;2013年4月14日冯书廷父亲因年老去世,由于原本精神就不好的冯书廷由于父亲去世受到刺激,精神病精神病突然加重,开始胡言乱语,见人就跪拜。4月16日冯书廷父亲下葬的日子,冯书廷表现更为异常,到了晚上开始说鬼神的话,一向老实的冯书廷变得暴躁,不慎跳墙跑到后院邻居家,与李某厮打起来,后被李某和李某儿子及李某妻子把冯捆绑起来,冯头部被砍出一条口子,李某也受了轻伤。 后冯被警察带走,李某和妻子住院,妻子说心脏病被吓犯。之后冯家属要求给冯精神病做治疗,警方不同意,因为李某家实力强,找关系刑警队给冯定为涉嫌故意杀人,精神病是不准许刑拘的,家属一再要求给冯看精神疾病和头部受伤得病,刑警队王队就是不同意,后被送进看守所。与此同时,冯家属还多次看望李某并且给拿了两万元作为医疗费,李某说都是亲属,知道冯是精神有问题,不会追究责任的,可李某儿子不同意,说五万元才可以,最后在21日冯家属又拿了两万五,一共给了李某四万五,住了六天院拿到钱就出院了。为了能早日让冯出来看病,怕病情恶化,不然李某儿子不同意签和解协议。 可没想到的是,就在24日,看守所突然打来电话说冯昌图县医院,家属马上来。家属到了医院看见的已经死人了,医护人员说冯来之前就死了,说白了看守所就是走过程,人就这样不明不白死在看守所。家属已在要求给冯做精神治疗和头部外伤治疗,为什么就是不同意,最后人死在看守所,后家属看了只是一点点的看守所录像,发现冯在看守所精神不正常,总是用头撞地板,用撞铁门,提审时又用头撞暖气。家属问这正常吗,看守所的人竟然回答,正常他们见多了。明明就是活活折磨死的,这就是昌图地方的黑暗,不理人的死活,就是犯人也有人权,更何况精神病人发作,家属而且承担一切责任,最后还是没放过一条鲜活的生命。家属多次讨要说法,可一直推头说在查,首先精神病人被关押就是错误的,哪有公平可言。死者是我父亲,我只想用我的真实经历,来说出不公平。再怎么也不该把人折磨死,在里面只有我爸爸被用脚铐锁在地板上,别人吃饼干就他没有的吃,那录像看一次哭一次。 希望大家帮忙,让这些黑暗的地方得到惩治。
律师,你好: 是这样的,我大伯是一名精神病患者,前几天把我家族的一位老人打了,挺严重的,现在就靠呼吸机供着,医生说就算好了也成植物人了,现在家里已经花了很多钱了,对方家人十几口子每天还不依不饶的,请问该怎么办?
大家好,请问下精神病人把人打成植物人怎么办?是否要把对方一直供养下去?
律师,你好: 是这样的,我大伯是一名精神病患者,前几天把我家族的一位老人打了,挺严重的,现在就靠呼吸机供着,医生说就算好了也成植物人了,现在家里已经花了很多钱了,对方家人十几口子每天还不依不饶的,请问该怎么办?
您好,我邻居有一个怀疑患有精神病的吸毒者,今年一共拿汽油放火烧自己家3次,邻居们今天都担惊受怕。今天他拿汽油连烧自己家2次,火势非常大,邻居的玻璃已经被炸裂了。我报警,消防车很快就到了,警察也随即也来到。在救火的过程中,我们在警察面前投诉,警察爱理不理的说:“他有精神病,捉他也没用。”照了相之后就走了
精神病人通过遗产官司获得的房产,是应该记在其监护人名下、比如注明由监护人采取适当现金补偿等方法来处理该精神病人所得遗产?还是应该将判决的房产直接记在该精神病人名下? 该精神病人平时包括在其来信中,已多次表露要将其身后遗产捐献给社会或贫困区儿童,假如遗产官司判决的房产直接记在该精神病人名下,万一她
某女,39岁,在2009年离婚时患上了情感型精神分裂症(法院离婚调解书上有注明),但她从2010年起至今三年内在没有服药的情况下没有再病发,一直正常地生活和参加工作。现欲再婚,请问如何在当地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在异地可以办理吗?男方的户口所在地)要准备什么证明或材料?
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如何索要护理费?护理费如何计算?有没有法律依据?
我姐姐是精神病人 ,面临住房拆迁。她将由法定监护人{其弟弟}监护。如何向她所在单位索要护理费?有没有相关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