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工作中,左脚跟粉碎性骨折,右脚也很重,医生说我患有肝硬化,不能动手术,只住院十天,给我打上石膏固定,医生说在这里输水也没用了,就叫我回家保守治疗。因为我不能自理,在住院期间和回家保守治疗期间,有没有生活费和护理费?
目前现在 厂里请了一个人来在监护·我们还能享受护工费和护理费用吗? 还有 生活伙食补助 这些能补助吗? 是在鉴定伤残钱补助还是鉴定伤残后补助· 这部分钱有厂里承担还是?
我在丹东一建筑工地打工,不慎被吊车把小脚砸骨折,请问我在医院期间的生活费和护理费按什么标准执行?
我在一家制药厂工作,属于正式员工,在工作时被碱烫伤全身多处,诊断为:全身多处40%二级至三级碱烧伤,工伤认定决定书已经下来,认定为工伤,经过治疗医生表示可以出院回家做康复治疗,现在已经出院,但还没有做伤病关联确认,也没有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公司已经把我接回公司疗养,但要求我承担部分生
我是2012年2月在工作中把右手受伤,经过三次手术后出院做院外康复,开始单位给一些营养费和护理费,后来就不给了。这个情况我可以和单位讨要这些钱吗?另外,我马上就又需要手术了,住院期间的营养费和护理费是什么标准?
工作中左桡骨远段横性骨折,远段骨折端向背侧成角;尺骨茎突撕脱性骨折,骨折端稍分离。石膏固定后取药回家疗养未住院,生活需要护理,只有医院的诊断和治疗证明,如何和单位进行交涉。盼指点,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