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的前女朋友,相恋六年,同居4年,最终因为女方嫌弃男方没钱为由结束双方情侣关系,分手后,男方把之前同居的共同财产给了女方,后女方提出要求男方赔偿青春损失费6万元,未果,经常到男方家里骚扰,在未经男方允许的情况下,私自拿走男方身份证和其他物品,女方的这种行为属于偷窃吗?女方的这种行为严重影响到了男方和
学校未经允许私自进我们寝室翻东西,并将手机充电宝拿走不还,和
学校未经允许私自进我们寝室翻东西,并将手机充电宝拿走不还,和法么
朋友在回收纸皮箱时误把笔记本电脑遗漏在里面,监控显示,收买纸皮箱的男人看到了电脑,并且打开来确认过,当时我朋友人还没离开,但是那个男人没有提醒我朋友进行确认,而是立马走人,事后将电脑贩卖,找到他时,拒不认错,并且不愿意负责任,请问这种情况如果不报警怎么处理?报警了可以定什么罪? 已经有律师致电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