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在村里把一片荒地(属于国家)开采用来耕地,现村政府(国家)占用用来修路,请问下这样村政府(国家)是否应该赔偿我们? 非常感谢~谢谢~ 可否给本人解释解释呢?《国家土地法》有规定吗?
2008年政府修路占用本村耕地。补偿标准是每亩地两万人民币,2009年在同一块地上继续扩占而补偿标准是每亩地十万元人民币,请问一年之内补偿标准差幅之大是否合法,中间是否会有不正当操作的可能,如果2008年获补偿的农户不满此情况,是否可以按2009年的补偿标准得到追补的补偿金,如果可以的话,最好通过什么样渠道。谢谢
家人在村里把一片荒地(属于国家)开采用来耕地,现村政府(国家)占用用来修路,请问赔偿款应该如何分配?是全村共同分还是开采家庭所有?
我是江苏淮安涟水县的,我们那边现在修路,有部分水稻田被征用,但是政府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补偿,现在田地里的麦苗已经被挖土机挖了,请问按照规定,我们这边的补偿应该是什么样的标准?谢谢!!!
政府部门与农民签订的《耕地占用补偿协议》,政府不执行能起诉吗?
2011年4月辽宁省李石开发区拉古乡政府与西六家子村民签订《耕地占用补偿协议》。每个人有27万的补偿款,分2次给齐。11年5月给了每人13.5万元。到2013年4月15日之前交付另一半13.5万元。 但是在合同到期之后,政府部门没有继续按照合同给付另一半钱,在跟政府多次交涉无果。 请问我们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