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多年前,邻居举家搬迁,把房子和土地都卖给了我们,但是因为当时大家都没有房产证土地证,所以没有做公正,也没有定任何协议。没几年他家的那泥屋就倒塌了,然后我二叔结婚,就在那里盖了平房,至今也住了二十年。二十几年前大家都是一个生产队里,他搬走以后,已经不是我们队里的人,队里也找不到他名字。我网上看到什么农村的土地属于什么集体承包,其实我也不太懂,他不是队里人这点对我们有没有帮助。而且他走之后还进行过土地调整,但是土地调整的时候爷爷没有把那片地写到名下去,现在那个人想要回土地,赖账说他只是卖房屋,并没有卖土地。照他这样说,土地调整之前,土地是属于他的,那么调整之后,队里没有他名字,土地也不是署名于他,时隔二十多年,他跑回来要土地,有可能要得回去么?当然土地也没有署名是我们的,但是二叔住了二十年,有没有可能把土地变更成自己的?虽然队里没有他这个人,也没有注明我们村有他的土地,但是头疼的是,二十多年前他把土地卖给我们,找了生产队来量地。量了9分地,说是他的,并且队里的几个人签了名字,他也签了,还按了手印。原本他做这个只是想表明他卖给我们的地有9分,然后好算卖多少钱,收了钱后,也把那张9分地的证明给了我们,队里应该也保留有一份,因为我们买地没有签订任何协议,这张证明是不是可以证明土地其实他的?他凭这个是不是真的可以把土地拿回去?队里还有2个人知道他其实是房屋土地一起卖了给我们,但是不愿意做证明,他儿子是那种混混,不敢得罪。我们该怎么办呢?他还说要找队里人开会,说归队拿回土地,队不队什么的我不懂,我只是觉得咽不下这口气,寻求帮助。一是想把土地弄成自己的,二是如果告他,用什么名义告,有没有可能打赢官司?
我在同一个县内的两个乡镇发生住房调动,但户口没有落上,原来的土地被收回,而新住房所在地的政府拒绝分给我土地,请问我能否要求分发土地,对于过去造成的损失能否给予补偿?
我家和邻村之间被一条小溪和一条乡级公路隔开,小溪和公路各宽约10米,我家有意在小溪中打桩,在不影响流水的前提下临公路建房,邻村宣称对该条小溪拥有所有权,该小溪的土地归属应该是未利用地。请问王律师,该处土地的所有权属于我村还是邻村?乡政府认为属于邻村其中一个村小组。经查阅土地管理法第8条规定:“农村和城
我现在已经结婚,但是在婚前我娘家农村土地被国家征用了,后来我父母说是不喜欢我老公,所以对于后来国家针对之前土地征用的一切赔偿及个人地基问题,我父母都没有给予我(注明我还有一个妹妹,一个弟弟)我想问下对于国家给我的赔偿及我个人地基在法律上是否有明确规定?我父母的这种做法合理吗?
本人是城市户口想在农村买房子。房产局只给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不给办理土地使用证。 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
本人是城市户口想在农村买房子。房产局只给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不给办理土地使用证。 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不是一个人。房屋所有权证是本人,土地使用证是原房主。 房屋所有权证面积36平米,土地使用证面积是181平米。动迁时房屋所有权证持有人能得到36平米补助么?还有土地使用证持有人也能得到181平米动迁补助么?
现有一块无法提出书面证据证明归属的土地,但有相关证人,有两家就土地所有权问题存在纠纷,请问就该块土地所有权的诉讼应该走什么样的程序。
父亲于86年去世,在A村留有一套自建房,我与母亲自居。父亲去世后,母亲将我的户口跟她本人,落在了母亲娘家B村。 1994年,母亲将A村原有的自建房卖给别村人王某,后王某将房子卖给A村(本村)人舒某,后舒某又将房子转卖给外村人李某,李某后又转卖非农县里人吴某。(当初母亲卖房,只跟别村人王某,立下转让收据一张
十年前离婚我自愿放弃土地,土地承包权是三十年不变的,还有十年,没有写协议,离婚后我把户口迁到了县里,农转非,有低保,现在要征地,我可以要回原来的土地吗?请有这方面经验的律师回答一下,拜托了。 离婚协议里没写土地承包问题,也没注明我放弃,一直对方在耕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