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房需开单身证明,2004年至2005年6月26日的证明已经开完(因为学校所在派出所查到的迁出日期就到2005年6月26日),户口由学校迁到沈阳人才代理,但是户口上写迁入日期是2006年迁入沈阳,所以沈阳只能开06年至今的单身证明,这期间的空白期怎么办啊(有七个月的空白期)
一方婚前出资付房屋首付、发票和购房合同上写的是两个人的名字(未办结婚证),如办贷款是拿单身证明还是拿
我和女友还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由我父母出的首付,购房发票和房屋合同写的是我和女友的名字,现在还没有办理贷款,想知道已各自开单身证明办贷款和办理结婚证后办贷款有什么不同?如果日后有变怎样能最大限度的维护出资方(男方及父母)的利益或怎样做能把损失降到最低?
我在南京上班几年了,在南京也有房产,公司续交保险时要提供婚育证明,因原证明已经过期,现在说要回原籍办理。请问可以在南京地区办理吗?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我户口在黑龙江伊春,近期打算在南京买房,但是需开具单身证明,因为工作忙所以没办法回去,父母代户口簿和我身份证原件都不给开,我不清楚是为了要钱还是什么规定,合理吗?有没有什么法律条款可以依据的,因为比较紧急,所以求助下,谢谢了!
本人户籍上海,妻子户籍四川,结婚已满十周年,现要办理迁户手续,遇到一些问题。我妻子以前是集体户口,后来办二代证的时候挂户在亲戚家,父亲已于十多年前去世,去世前也是集体户口,母亲一个人的户口在乡下。在当地派出所开具全户籍证明时,当值民警不给开具她母亲的证明,其父亲的死亡证明或类似的证明也不肯开具,因为
男朋友贷款买房,提供了单身证明,所有的合同都是他一个人的名字,现在我们领证了,等明年拿房
我付的首付款贷的款,在房产证没拿之前结婚了,拿房产证时是我一个人的名字,这个是我的个人财产吗?可以加我老婆的名字吗?加了就是共同财产了吗?加的话麻烦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