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单位常有多扣我们职工个人所得税的行为。比如将年终奖的大部分加到平时奖金里扣个人所得税;还有2008年3月1日起个税起征点调为2000元,而我们单位却以3月4月发的是1月和2月的奖金为由,还按1600的起征点扣税。请问这两种行为是否违法?他们这么做的初衷是什么,是不是他们从中有提成还是多扣的部分被他们自己收入囊中了?应该通过什么部门规范他们的扣税行为?多扣的是否能追缴回来?
公司与我个人没有任何签订劳动合同及未购买任何福利,公司扣我的个人所得税,请问我应该任何解决?
您好,我是2009年7月中旬进的私企公司,公司与我个人没有任何签订劳动合同及未购买任何福利,公司发工资都是以网银的方式发放工资给我,我是做金融投资理财的,公司发的工资都是以反佣金的形式发放的,我今年2月份的工资是3万多块钱,公司扣我2月份的个人所得税扣了6000块钱,(以往工资超过2000块是一直没有出现扣个人所得
我老公是日本人,他被派到中国境内的日本独资企业工作。工资所得由中国境内支付和日本支付两种方式构成。他应缴纳的个人税额=(两处工资总额—4800)*20% 我想咨询的是: 1 日本支付的工资需要在日本缴纳税款,应纳税款是减除在日本缴纳税款后的余额吗? 2 如果有保险和住房补贴是否也要一并减除之后按照上面的公式计
2010年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公式是怎样的啊?我的工资都是公司帮我代缴了个人所得税,一直都不知道个人所得税是怎么计算的,最近工资越来越少,不知道是不是公司在搞鬼,所以想了解一下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公式,有谁知道的告知一下,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