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拆迁后经法院调解其中一套归我所有,并具法律效力。由于是调解,想着等到抽签房号时再与对方交涉。未曾想对方表面答应,其实暗地里再进行该房产登记权证。被我发现后,我就要求法院立案执行程序。法院也下达了执行书。我拿着执行书去房产部门要求执行。当时该房产已经办理权证。还在委托方中介公司,还没发到对方手里。于是与中介交涉。得到的答案是他们没有被执行权。理应把该房产权证交到对方手里。今天房产部门的回话是:如果我想得到该房产,只能走房产过户程序,那样的话,我就要交3%的契税。 我的意思是:该房产本已属于我,我为何还要走房产过户程序?律师老师 这样的情况是否合理? 如果否定的话我该怎么办?谢谢
结婚前老公贷款购买了一套房子和商铺,目前贷款还未还清,结婚后老公同意加上我的名字,请问如何办理相关程序。
爷爷有5个子女,一直和小儿子生活在一起,房产证是爷爷的。现在爷爷、奶奶全部过世,其他子女也同意把房子给小儿子。但是小儿子想把房子直接过户给他的孩子。请问孙子可以直接继承爷爷的房产吗?需要哪些手续?如果可以过户到孙子名下,请问这算是继承还是赠与?
我诉前保全了借款人两套房产 第一套是价值55万当时我用60万的额度保全的 后来我又发现了他老婆名下的第二套房产又保全了第二套价值200万我保全了80万 而且欠款也是分两次起诉的,第一次起诉的60万 第二次起诉的80万 判决书都已生效 因为支持了利息共判了160万 目前都进入执行阶段 发现他的房产又被别的债权人
婚前男方出资购房,房产证要一年以后取得,现在双方想要结婚登记,男方想在房产证上加女方的名字,但婚后房产证取得后加名字房产应视为男方所有。请问,能否在登记之前把房产变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办法。
婚后因为与婆婆相处不融洽,所以在自己父母的帮助下自己贷款买了套房,所有费用和房贷都是我自己承担的,可是房产证上写了老公为共有人,请问这种情况下他有资格跟我分此房产权吗?
因卖房被合富中介设置了陷阱付款未知数,既是首付为过户当天,剩余房款为按揭,解释为首付为过户当天,没写“完”字就是过户前,按揭与业主没关系,是买家向银行借钱,借到钱一次性付清再过户。过户时,买家不付首付款,也不出示同贷书,就要强迫业主过户;业主要求依据合同法61、62条补签付款瑕疵遭到拒绝。于是合富中介操
结婚前男方购置一处小产权房,结婚时有房债,婚内小产权房因为拆迁获得安置房一处,签了安置协议,但是房子到现在还没有建好,没有房产证。现在我们要离婚,我想得到结婚后我共同还房债按比例的部分,可是他否认结婚后有房债的事实,我也没有证据。我想咨询,安置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是否可以市场估价,拿到安置房估价的
二儿子自己付款买的房子,但是按习俗,老人在,房产证应写父亲名字,现在大儿子又没付款,又没尽到养老人的义务,想要分这房产,要怎么证明才能拿回自己的房产,村人签名是自己所盖的房子行吗
我有两个户口,一个户口突然被注销了。我想问问,我在81年的时候国家分配了土地给我,但是那个户口被注销了。房产要怎么分配?那些土地还可分配吗? 很奇怪,那个被注销的户口上,只有我和大妹妹的名字被注销了,小妹妹的名字却还在。这是有人蓄意修改?还是自动注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