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社保缴费基数都是按照当地最低的一档缴纳,未按实际工资核算,请问:1、社保缴费基数应该按照什么? 2、对于公司之前为按实际缴纳的,在公司要求解除合同时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广州现行的社保缴费基数是不是以工资总额,即应税工资作为基数呢?还是合同约定的基本工资(不包括奖金、补贴、加班费等)? 有没有相关的详细的规定?
律师好,我的实发工资为2200元/月,但公司却按基本工资1600元为社保缴费基数。 请问:1.这种做法违法吗? 2.这少交的差额600元是否可以补交? 谢谢解答。
我公司在苏州开了一家分公司,分公司员工资为每月4419元,现社保缴费基数为4419元,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为8200元,现公司为了降低成本,请问社保可否调整为按下限缴费,公积金最低缴费基数是多少,可否按最你限额缴费?
本公司向社保局提交了《2012年关于延缓本次增加社保缴费基数的请示》可否有亨受减免的政策
我公司主要为冶炼生产提供配品备件制作加工服务,自国家实行房产调控政策以来,钢铁冶炼行业不景气,因而本企业发展一直处于低水平徘徊状态,特别是今年以来,本公司1-8连续亏损,生产经营十分困难,经济效益持续下滑,经营资金极度匮乏,本次社保费用将进一步增加企业用工成本,企业现正处在生存边缘挣扎,新增的社保费用
公司的的薪资结构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 其中,基本+岗位=绩效,也就是说薪资中有50%都是属于绩效工资 在公司购买社保的时候,至申报了基本+岗位,相当于按全额工资的50%在申报购买,大约每月公司少交费用为682.65元。 我看劳动法规定好像是应该包含绩效部分。请问这种情况员工可以进行维权吗,如何维权?请各
三年合同还有一个月到期,公司提出不续签合同,工资和补偿都给,但是我们12年年终奖没发,表示没有这部分钱,想问下年终奖算在12月平均工资里么?以前都是老板私卡或者财务经理卡转入工资卡。另外我们社保基数按1685交的。但是每月平均工资大于3500,是否可要求把这部分补足?另外我的浦乳期还有一个月和合同期一起到期,但
4月18号公司账户被扣了6300多,一查发现是社保账户扣的,周五打电话问了半天问不清楚,去了趟社保局,发现申报的时候误把工资多申报了一个0,一下工资被翻了10倍,立马想办法挽救,当时柜台工作人员说带还申报工资调整表格,情况说明以及工资单过去,多交的钱能不能退回要等领导审批。由于时间比较晚,准备资料再赶回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