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历史性形成自留地,已有入住,但因原住房地势过低加上周边新建筑物影响,遇雨水天气就被淹,现在自留地范围内的空地上另建,建到一半时,刚收到一份市港北区建设局出的责令停止违法建设行为通知书,紧接着就是强拆,户主未知情,并且强拆过程中损坏到原有建筑物,请问行政执行强拆程序是否合法?本人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时,送达回证里的受送达人不签字,我们当找几个见证人来代签呢?一个行吗?
1、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时,送达回证里的受送达人不签字,我们当找几个见证人来代签呢?一个行吗? 见证人是需要签字的,我是问一个见证人签字行不行?
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当事人同时实施了变造和使用变造两个违法行为,但违反的只是一个条款,是否需要
《关于加强住宅装饰装修活动中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违法行为监督执法的通知》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你好,我想问下《关于加强住宅装饰装修活动中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违法行为监督执法的通知》是否具有法律效应,是否适用大连市?
海南新盈镇官员在不出示任何证件和手续的情况下,对手无寸铁的村民强打强拆。老人 孕妇 也难逃魔掌。一个年仅 30 岁的 青年 万般无奈自浇汽油试图遏制事态变本加厉,不想竟然被人直接引火,导致全身大于80%的面积严重烧伤。全家老少无人幸免,政府无人表态,百姓一度求助当地媒体无果。
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因为程序违法与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予以撤销,但没有责令重新作
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因为程序违法与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予以撤销,但没有责令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下级行政机关是否有权在查清事实的基层上及履行了合法程序的前提下自行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果园今年就结果,所以该了三件房子作为看守房,防止苹果被破坏或偷盗,顺便打算在旁边盖几间猪舍,房子已经盖起来了,建猪舍的时候,上级来人不让盖,还给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说让自己把盖起来的房子拆掉,说没有申请,意思要强拆。 让在责令停止伟大行为通知书上签字,我儿子在上边签的字,我不在现场当时,果园地
通知书上要求XX天前带齐相关资料去机关单位接受处理。 我们现在停工办理报建手续可以吗?这所说的接受处理是指罚款吗? 另外想问,该土地是生产队九几年的时候分给我们的,那年生产队统一报建过,但是据说只允许建3.5层高的房屋。现在那报建期限过了,我们打算建6.5层,能允许报建6.5层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