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我医院出来一起医疗事故,手术后观察过程中人死了。期间大夫离去,麻醉师也出去忙自己的私事了,只留下一个护士在场(原则是三人都在场的吧),护士去写病历了,之后发现是人已经死亡,请问这个是谁的责任?或者谁的责任大一些?请解决。暂时先不填电话吧,期望能的答复~~
以医疗侵权人身损害起诉:——————开庭时申请了做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法院同意现已摇完号,并已定下做医疗过错鉴定和因果关系鉴定。可现在我想要求法院直接判,原因是因为医院的病历上有非常明显的造假不实的地方,且前后矛盾, 请教经历过这样事情的律师:1:医疗过错鉴定是不是指首先病例是真实的没有伪造行为,然后就医疗行为
甲方依公司规定辞职多次,部门始终不批辞呈。情急之下,甲方与车间主任商讨(因为甲方在来公司之前,其向甲方提及到辞职后问题语重心长),但其意见为自己行为是授权于公司,充耳不闻。在甲方的强烈要求之下,被其用拳头打重脸部。双方扭打。之后造成甲方右手I骨骨折。治疗费花费6000元。请问,该公司是否应该对此有连带责
我老公坐朋友车出了车祸,当时只是脚骨折,心脏有挫伤,肺部有挫伤,脚部做了手术· 从ICU转入普通病房后一切正常,交警也询问了笔录,没想到第二天突然肺栓塞死亡,当时的病例上显示的是护工背他去了趟厕所回来就呼吸困难,诊断就是急性肺栓塞,尸检报告也显示的是肺栓塞死亡,那我们还能定司机的责任吗? 医院这方面有没
老房子动迁,2本户口本。A家庭有我和父、母、外婆及女儿5个户口,B家庭为2个户口。承租人是我的母亲,父母离异,父亲患有精神疾病,在外租房住,我也已出嫁,外婆的户口是挂靠,常住人口实际就我母亲一人。按户口计算动迁房款24.5万*7人(动迁合同载明人数),同时发放动迁补偿款数万元(直接划款给承租人)。按照动迁房屋
我和我老公刚结婚的时候 我婆婆他们欠了好几万块钱、他们还不上了让我们还、说我们给她们还饥荒、她的家产【房子、地】都归我们、现在五年过去了饥荒刚还完、我婆婆又要往回要地了、之前说的时候有一个书面凭证、这份凭证只是一张白纸写的这样的意思,有我家邻居的签字和我婆婆的签字、就没有别的著名了,像这种白条子在法
土地纠纷,签订协议,给了钱,因内部分钱不到位,仍然不可使用该土地,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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