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无三证)用来抵债,经债权债务人双方认可走法律程序,并取得了法院出具的判决书,明确载明该安置房归债权人所有,并要求债务人在该安置房可办三证时必须协助债权人办好三证。这样的判决书法律效力及期限?假如5年后能办三证时,债务人不配合,该怎么办?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根据强制执行书直接去房管局办三证吗?
关于赡养中的老人获得的拆迁安置房能变现用来作为她的继续治疗费
我姊妹五个,我最小,母亲和我一起生活了二十多年,去年十二月二十六号得了脑干堵塞,这时我们老家旧村改造,母亲获得了四万多元经济补偿,四十五平方房屋和四平方储藏室,分在了我侄子的名下,由于我母亲看病需要花钱,他交给我了四万元,由于需要继续费用,他要房子我想作价给他要钱,他不同意怎么办
11年的时候我借朋友40万元他现在没钱还,他说今年9月份的时候他要分房子(拆迁安置房)拿出一套当抵债。这样合法吗?我能要这个房子吗?要了之后要办理什么手续呀?日后可以办产权证吗?
父母离婚二十年,父母共同修建的房屋未分割,五年前父亲与一个比他小将近三十岁的女子再婚并育有一子,继母与前夫有一子(未成年)前夫在抚养,父亲对继母言听计从,现老房拆迁,安置一间门面,一套住房。父亲要把所有房产给继母和弟弟,原因是继母不同意给我,请问这是父亲的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继母有权处理吗?我有无
我的父亲在青浦区朱家角 有1块1988年12月1号批准面积(楼房面积120平,小房24平)的宅基地~~~因当时经济困难~顾做好了基宅~没有建造成房~~~在1996年5月10号~户主户口迁至上海市区~~~ 在2002年10月17号~当地拆迁~ 当时没有通知相关补偿事宜~经过一段时间~然后去了当地有关拆迁部门要求补偿~~~~~ 说是这个情况可以补
您好,各位律师朋友。可以咨询个问题吗? 我家住南京,现在有两套拆迁安置房,13年初刚拿的房钥匙,现在想卖一套,请问可以卖吗?国五条的相关规定对此影响大吗?谢谢
夫妻双方已离婚,女方户口仍旧留在男方,女方长期在外地生活,而且男方也已经再婚,女儿归男方,请问如果男方拆迁的话,女方有份额吗?
2012年从亲属那里买了一套安置房,预付15万房款,由于比较信任,双方未签订合同,只写了一张收条,房子我已开始装修,但新政策下来后要缴20%的所得税,对方要我承担,现在我不想买这房子,但装修已经花了4万多了,请问这部分装修费用是否可以得到补偿,预付款是否可以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