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一家多人合股的持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的机械厂,法人是股东之一,但不参与经营;股东们推举一位股东做总经理进行经营。我是其中的小股东,和总经理一起经营这个厂,厂子的事情都由总经理决定,我听他的(有股东协议可以证明总经理身份);由于经营不善亏本了,厂子于2012年下半年停产了,现在有外债30万左右(材料供应商和外协加工商); 其中有欠一家材料和外协加工的供应商20万,2013年初(农历春节前)我给这家供应商开具了一张以我厂行头的欠条(兹有×××机械厂欠×××机械厂货款及加工费××万元),欠条落款署名处我写的是“经办人”,总经理在这张欠条上写的是“证明人”;由于厂子亏损,法人以没有参与经营为由不给加盖公章; 现在这家供应商准备要拿欠条起诉到法院,请教律师我需要承担这笔欠款的债务吗?我应该要怎么做?谢谢!
法院收到债权人不服不予受理破产的<<上诉状>>,把副本发债务人(企业法人)时
债务人(企业法人公司)08年度就不在营业执照法定住所地,(属下落不明的那种)且也没参加09年度年审(年审08年度) 1.也就是说:不能把债权人的不服不予受理破产的<<上诉状>>副本,送达债务人,这时债权人(上诉人)应怎办? 2.像债务人下落不明这种情况是不是一审法院一定得把:把债权人的不服不予受理破产的<<上诉状>>副本5日内送达
一审法院收到债权人不服不予受理破产的裁定的<<上诉状>>,把副本发债务人(企业法人)时
债务人(企业法人公司)08年度就不在营业执照法定住所地,(属下落不明的那种)且也没参加09年度年审(年审08年度) 1.也就是说:不能把债权人的不服不予受理破产的<<上诉状>>副本,送达债务人,这时债权人(上诉人)应怎办? 2.像债务人(企业法人公司)下落不明这种情况是不是一审法院一定得把:把债权人的不服不予受理破产的<<上诉状>>
一审法院收到债权人不服不予受理破产的裁定的<<上诉状>>,把副本发债务人(企业法人)时
债务人(企业法人公司)08年度就不在营业执照法定住所地,(属下落不明的那种)且也没参加09年度年审(年审08年度) 1.也就是说:不能把债权人的不服不予受理破产的<<上诉状>>副本,送达债务人,这时债权人(上诉人)应怎办? 2.像债务人(企业法人公司)下落不明这种情况是不是一审法院一定得把:把债权人的不服不予受理破产的<<上诉状>>
及全部账册、文书、资料、印章、营业执照移交给破产管理人 是否这个破产程序就无法进行清算?(前提是:这个公司下落不明,其实账册就在大股东实质控制人手上,二股东对法院的电话接了,不去法院,法院也不知二股东住在哪,找不着人这种情况下) 这时破产管理人是否就向法院写个报名,因股东不提交会计账册,导致
村支部集团企业欠下欠款,现在企业倒闭,当时的法人代表(村支部书记)死亡,当时的债务找谁追究责任呢? 现在有村支部,会计签字和村办集体企业公章的欠条,欠条有10多年了 ,不知道能否主张自己的权益?
私人企业,现新旧法人代表经协商,一致同意:1、公司的名称注册资本等均不做更改,只是公司法人代表由张三和李四变更为王五和赵六。2、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代表王五赵六承担,张三李四对公司的债权债务免责。
我老板朋友新开一家公司让我做该企业委托代理法人,公司的日常管理经营与我无关,到时候公司出现问题我是否会承担公司的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