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门市楼,2011年3月拆迁,拆迁协议是与县动迁管理办公室签订的,协议约定2011年12月31日回迁,返迁面积为98.17平方米,另外回迁两个车库,车库的价格每平方米比市场价低200元(2011年车库的市价为每平方米4000元).时至今日,要回迁时发现房屋的面积缩水了,只有83平方米,车库也只有一个了,而且车库的价格为5000元每平方米(现在的市场价).半年来,我四处讨说法,县政府和开发商均不与答复,找到哪里也没人理会,要么是根本找不到人,要么就按现状接房,缩水的面积按6400元每平方米退给你(而他们外卖楼要8000多一平方米),我觉得这事情也太不合理了,还有没有老百姓的活路了?所以恳请律师指点,我该怎么办?
我家的房屋2003年由村里予以拆迁,拆迁规定补偿楼房80平米2栋,由2004年年底交楼,但至今楼房没有安置到位,拆迁房屋的土地至今闲置。我想起诉,要求原地重建或者一次性补偿 并赔偿违约金 哪种好一些 违约赔偿标准和拆迁补偿大概能有多少钱。谢谢
您好,我家在农村有3间房房屋是我母亲的我没有房,有俩个户口我母亲一个,我一家3口一个,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吗?现在要拆迁了我该怎么办?
你好! 我家现面临拆迁,拆迁房房屋有两张户口簿,一张是我公公的(因为以前单位办城镇的),另一张是婆婆和我们一家3口,但房产证是我公公的名字,请问如果拆迁,能拿两套房子,这个房子的产权是谁呢?是不是一套应该是我们小夫妻和孩子的,另一套是老人的呢?
我参加工作,户口迁出村外,但只在村里有一栋房屋,现因电站移民拆迁,电站指挥部因我有工作,户口不在本村为由,不给我分地,是否合理?我是否有资格参加村里的分地?
现在家里正逢拆迁,由于我在外地,当时盖房子用的我兄弟的身份证购置的土地盖房子,房子是父母盖的,这个补偿款应归属于谁,应如何分配。
我是当地人,2006年买了县城边一个村民的土地,建了两间上下的房子,217个平方,当时做的时候没人阻止,但现在开发卖给了开发商,要拆迁,政府定性为违章,不给予补偿,我们该如何做?
我与兄长和父亲同住,均已结婚并有一子。房屋是房改时父亲购买后承建的,承建时我们兄弟俩均在上学,是父亲独自承担的所有费用。办理房产证时,只登记了父亲和兄长的姓名,没有我的名字,现父母都在。 现在我们这里有城市改造的趋向,我想咨询下,抛开人为因素(如父亲不打算给我或者兄长以房产证没我的名字为由拒绝我分得
我家是农村户口,户主是我丈夫,在宅基地上建房一套,是我和丈夫共同出资建造,家中另有老人,一直赡养至今,现遇村里拆迁补偿,老人有要求一套拆迁安置房房产使用权,请问法律是否予以支持,有何依据?宅基地使用证上是我丈夫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