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卖方与1.19签订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并支付10万元定金,此后卖方一直以在国外不方便回国为由拖延时日,中间经历了“国五条”的出台,我们一边让中介催房东尽快回来履行合同,一边焦急的等待,期望上海国五条细则实施前,能把购房手续办妥。时间一点一滴的在等待中流失,至今已3个多月,卖方已超过定金合同约定的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和办理过户等日期,并且明确表示要涨价,否则就不出售了;我计划起诉卖方违约责任,耽误我买房计划,在等待期间房价又涨了不少,致使若再另外购房在购房成本比当初又有不少增加。我想让对方支付违约金、律师费、诉讼费及再购房成本增加部分,不知法庭是否会支持我的上述要求?另外,在起诉期间,我能否另购其它房屋(主要是担心地方细则出台或房价继续上涨)?还是必须要此案法庭裁决之后才能再购买其它房屋?谢谢!!
我于5月17号给原房主1万定金,当时6人在场,我老公和我,房主和她老婆,一个是我同事(也是原房主邻居,他牵线介绍我买的),另一个也是房主邻居。当时写的收据如下: {今收到“我姓名”购房定金一万元,小写10000.余款六月十五号付清,此据:同时接受房子.经手人:(原房主签名)2012年5月17号} 这个收据合法有效吗
前两天收到一个自称是腾讯公司十五周年抽奖活动,说我中了二等奖,奖金88000元现金以及笔记本电脑一台,我填写了领奖资料结果要我向他们汇入2800元的保险金,之后我在网上查原来是骗子,还有好多人受骗,他们说如果不汇入保险金的话就在当地控告违约协议!我想问这有效吗?
房屋买卖中,如何制止卖房违约,我与房主商谈一房屋,房主负责改名到我名下,但随着房价的上涨,在3个月之后怕房东以无法改名为理由不转让房子。我应如何签合同制约房东
最近通过中介在济南买了一套二手房,跟房主,中介签订了三方合同,我们属于组合贷款.合同中提到银行审批贷款下来且能过户的时候交首付跟余下的钱,现在我们要准备网签,房主要求我们现在交首付款,这样算违约吗? 房主说合同中没有提过户之前要网签.所以要求我们交首付.
我是房主两年前与中介签订委托合同 现在由于房价上涨 我不想在交给中介打理 想违约 详细请看如下内容:
我在北京有一套房子 两年前在中介使用各种手段后委托给小的房屋中介公司 签的的是四年的合同 但是现在房价涨的很列害我要求中介加价但房产中介不肯加价 我想违约 并承担违约金 当时签合同的时候有一条是这样规定的 房主在合同期内违约收回房子要赔偿给承租方两个月房租的违约金 违约金不足弥补需要补交违约金 我想咨询一下
二人一起一个时间处理三个案件,连带着三个报案人,拖拉时间,问其原因,称没办法,就一辆车;试问,公安办事一定要车吗,且做个笔录都花了一个多小时,时效率在哪?中途等他们去办事又等一个多小时,从9点报案到12点就仅做了个笔录而已,公安局里那么多都是闲人吗?前面东西被盗报案也是不了了之,这次却来个拖拉时间……
我是2010年5月10日买的两室两厅的商品房当时买房合同 还有他自房权证三本 当时办房权证不用卖房持有房权证本人到场 只提供身份证的 复印件就行 现在三月初 开始跟原房主联系 原房主 一拖再拖以出差在外地为有 在四月初有催他签字时 他发短息要一万元 经亲戚活说失败 我是不是该起诉他 有没有胜的把握
新手被骗,买了辆问题车,发动机有故障要大修,车没过户,但签了合同(那种规定某时某刻后车辆责任的合同)付了钱,卖方不同意退车,能有办法没?
读职不成立后 现检查院又重新起诉某国土所所长 既当事人 帮人办理证件 办证人先后拿了三万元 给所长 当事人和办证人 都一至说是帮证的钱 不是 贿赂 这样的情况下 要怎么解决呢 如果这些不成立的情况 为什么检查院要拉住不放呢 造成了 当事人 工作 平常的生活都打乱了 是否能提起对检查院的抗诉 都是国家稳定主干 公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