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合资公司上班,从公司启动到现在已有1年半左右。去年11月底,老板突然说,公司效益不好,没有什么订单,来公司也没什么公司,暂时休息一个月,有事可以在家里办公,工资照发。可是一月又一月,最后休息3个月(12月,1月,2月,中间加上春节)3月1号又重新上班,这才上班一个多月,有消息称,老板欲解散公司,真害怕又是提前一天通知,得不到任何赔偿,还有之前休息的三个月工资。请问我应该做些什么呢?求助!
12年2月13日,我与公司签了为期3个月的合约,但现在公司要解散..需要裁员,那请问,试用期的我,这样被他裁掉,我能否得到赔偿?
我和公司签订了三年合同还差半个月到一年公司就宣布解散我还有几个小时加班和一天年假没休请问我能得到赔偿吗
我是从2012年7月24入公司的,一直没为我购买五险,现在公司2013年4月要解散了,这样的话,我可以得到哪些补偿和赔偿呢。
现在我已经离职,但是公司合同明确写着交社会保险,但一直未买,但和公司协商说给买,我想问下能补起以前没买的吗?能不能直接让公司给钱赔偿。。还有公司合同写着上班后半年才给买社会保险这种合不合法?
是因为公司加新不合理。彼此员工看了工资单。员工向领导反映工资。公司就也这种理由解雇员工,不给与任何赔偿,请问这样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