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 被关三十五天左右的时候没消息 给检察院打电话 检察
刑事案件 被关三十五天左右的时候没消息 给检察院打电话 检察院说没接到这个案子 确认了好几遍确实没接到案子 然后给办案人打电话 说案子给检察院了 但检察院说确实没有 然后三十七天的时候又给检院打电话 检察院说没有这个人的案子 然后给办案单位打 办案单位说检察院证据不足放了 然后又重新批捕的 告诉我们等消息 这什么情况啊 检察院没收到过这人的案子。警察还说检察院说证据不足 谢谢
刑事司法实务中,常常发生检察院在一审判决宣告前,以事实、证据发生变化为由撤回案件的情况。这种情况的发生一般是因为,检察院的某些行为在法律上站不住脚,为了避免受到追究而采取的权宜之计。这种行为往往会使案件悬而不决,进而加大对被告人权益的侵害。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怎么保证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应该由检察院公诉的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网上在逃,公安机关是否就不用把案件往检察院那里送?
应该由检察院公诉的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网上在逃,公安机关是否就不用把案件往检察院那里送?
朋友的刑事案件材料从公安局补充侦察后,已经第三次递交上检察院,又一个多月了,我想问一下象这样的情况还要等多长时间才可以开庭.谢谢!
刑事案件一审判决后,同案一人遭到检察院抗诉,另一个人的判决是否还能生效
如题:刑事案件涉案二人,一审判决两人均为从犯,均判处有期徒刑,缓刑执行。后其中一人遭检察院抗诉,认为:认定此人为从犯证据模糊,判罚太轻。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未遭抗诉的当事人的一审判决是否还能生效?如不能,应该是怎样的程序?
涉嫌强奸罪(未遂),刑事拘留十五天,后因对方的谅解书没批捕,办的监视居住,现案件已移交检察院
涉嫌强奸罪(未遂),刑事拘留十五天,后因对方的谅解书没批捕,办的监视居住,现案件已移交检察院。有暴力,但在动手前和动手过程中没有说过发生关系之类的话,本人没有脱裤子,也没有脱女方裤子的行为。冷静下来之后两人协商中,男方说过要发生关系的话,女方不同意,男方没有继续逼迫,之后发生口交,口交过程中没有暴力逼
刑事案件公安局将案件移交到检察院、检察院审理的时候会不会通知
刑事案件公安局将案件移交到检察院、检察院审理的时候会不会通知受害人
公诉的案件,只有公安、检察院不受理,或者属于轻微刑事案件的时候才能自诉
公诉的案件,只有公安、检察院不受理,或者属于轻微刑事案件的时候才能自诉。否则法院会移交公安、检察院处理。
公诉的案件,只有公安、检察院不受理,或者属于轻微刑事案件的时候才能自诉
公诉的案件,只有公安、检察院不受理,或者属于轻微刑事案件的时候才能自诉。否
被刑事拘留后,案件送往检察院,检察院没有批捕,也不放人,在拘留两个月的时候
被刑事拘留后,案件送往检察院,检察院没有批捕,也不放人,在拘留两个月的时候,出现了脑出血,是不是公安要付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