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立案之前搜集的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在刑事立案之后可以直接使用?刑事诉讼法64条
刑事立案之前搜集的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在刑事立案之后可以直接使用?刑事诉讼法64条,只规定了几种客观证据可以在刑事诉讼直接使用呀。是否说明笔录需要重新收集
刑事案件立案之前,可以先羁押吗。立案之前存在受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吗
刑事案件立案之前,可以先羁押吗。立案之前存在受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吗。以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就行讯问,根据要求在事先拟订好的自问自答的笔录上签字。根据笔录立案,倒着签日期。而且羁押当时没有给书面文书。也没有任何客观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只有受害人个人一些不符合正常逻辑思维的指控
立案之前,没有直接证据,就可以采取强制措施讯问犯罪嫌疑人。立案之前就存在被告人供诉
立案之前,没有直接证据,就可以采取强制措施讯问犯罪嫌疑人。立案之前就存在被告人供诉,被害人陈述?
刑事立案之前,不行现行犯,没有直接证据,只有受害人陈述。可以直接拘留吗
刑事立案之前,不行现行犯,没有直接证据,只有受害人陈述。可以直接拘留吗。抓获归案吗
没有刑事立案,也没有经过侦查的证据,基本事实不清楚的情况,公安依据事主陈述就可以
没有刑事立案,也没有经过侦查的证据,基本事实不清楚的情况,公安依据事主陈述就可以,无证拘留讯问
报案后,公安没有任何可以立案的证据,只有受害人陈述,在没有刑事立案的情况下
报案后,公安没有任何可以立案的证据,只有受害人陈述,在没有刑事立案的情况下,无证拘留,胁迫在他们事先拟订的笔录上签字。根据笔录立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