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12日,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泾干镇团庄村全体具有选举权的村民共769人,在团庄村村委会举行公开的村主任换届选举。正式选举前,由泾干镇政府组织指导小组,携带已经在正面加盖镇政府公章的选票进入选举会场协助选举工作正常进行。为了避免个别人在选举过程中以不正当方式影响选举结果,团庄村选举委员会成员共9人,提议在所有选票背面再次加盖村委会公章,提议经泾干镇政府指导小组工作人员及村民代表通过,选票背面再次加盖村委会公章。 经候选人演讲、村民代表提问、填写选票等一系列正常选举程序后,选票被收集并密封在选票箱中。所有镇政府指导小组工作成员及团庄村选举委员会委员确认无误后开箱整理票数。在这一过程中,泾干镇政府指导小组的工作成员一致反对公开唱票,经镇政府工作成员及村选举委员会成员共同整理并统计后,确定为候选人冯新平所得票数为346票,候选人王栋所得票数为438票,并当时向村民公开选举结果,王栋以过半并优胜于候选人冯新平的票数当选为新一届团庄村村主任。泾干镇政府指导小组以及团庄村选举委员会和全体村民并无异议。 次日,冯新平以实际票数与具有选举权的村民总数不吻合为由,对选举结果提出异议。经泾干镇政府工作人员和团庄村选举委员会成员同意,双方候选人均未在场的情况下,开箱再次验票。开箱验票前,所有工作人员签订一份验票协议,即如果选票多于实际参加选举人数,则视为选举作废。举手表决无异议后,由记录人员记录并由所有参与开箱验票的工作人员集体签字确认。签字后,团庄村选举委员会主任赵宏利又提出,如果出现选票背面未加盖公章,则该张选票存在疑问,应记为无效选票。泾干镇政府工作人员张丽则提议若出现此情况,应视为整箱选票作废。团庄村选举委员会成员均表示此判定有失公平,不赞成此判定。但是期间张丽表示要咨询民政局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应按照选举过程正常进行,张丽就一口咬定要整箱选票均作废。记录人员在加填此条时,标明此提议有异议。但此时协议已经签字,此条在签字后被强行加设。 开箱验票后,结果显示候选人冯新平实际所得选票并非346票,而只有296票。多出50票“莫须有”的票数。候选人王栋所得348票中,恰好有一张选票背后未加盖村委会公章。为保证判断结果的公正性,调取选举当天整理选票的视频资料显示,所有镇政府及团庄村选举委员会成员在统一整理、统计并检验选票过程中,均未发现未加盖公章的选票。 现候选人冯新平以王栋所得选票中有一张未加盖公章,则整箱选票均视为无效选票为由,要求取消整场选举所得结果,并提议再次公开选举。王栋则认为开箱验票前所加的“针对”自己的条款是所有工作人员已经签字后被强行加上的,实际并未经过所有选委会成员同意,而且判定结果有失公平性,所以应视为此张选票作废,而整场选举有效。 我想咨询下,双方的观点有什么法律依据吗?这种情况应如何判定呢?
我村第五届村民代表的选举,经第四届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村民代表推选采用召开三分之二以上户代表会议无记名投票选举方式,投票选举时间定在2011年2月24日上午6时30分至11时30分。其中第七村民小组总户数411户,发出票数408张,弃权票146张,收回票数262张,其中:有效票259张,废票3张。本次选举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我村与2012年1月5号开第二次全体村民选举大会,候选人甲方(原村代理主任)和乙方(群众代表)当天9:00到14:00为民主投票期间,在此期间合理公正,15:00开始唱票当时我村村委书记也是选委会主任在广播上宣布今天参选人数为2058张民主选票,收回2056张选票,本次选举合理有效。开始唱票,选委会共七人。当天共有2056张民
第一轮选举时,有选举权的人数是1008人,第二轮选举时有选举权的人数是1024人,由于第二轮选举村主任得票率没过半数,还得举行第三次选举,这次的有选举权的人数又是1093人了,参加竞争的一方产生了异议要求给他们拉出人名单,这种情况怎么处理
最近打算购买新房,看中的楼盘的开发商有售房不能办证的传言。如何判定欲购得房产是否可以办两证?
本人与3月29日在网上看到一份工作带车司机,当时去面试,面试通过后因为要办油卡需交2000元押金(4000元卡),合同上说明在试用期过后归还(合同至今未拿到),4月1日转到调度那里要他安排工作,在给了1000元好处后,安排在一家门店工作,工作几天后门店经理问我习惯不习惯夜场的工作,我说习惯,后来他让我请门店的大老板吃顿饭争取把我
基本情况:送货(建材)至其准岳父家后以假名签收并出据,用货工地不详,约定期到未付款,后电话接听(推约)但不见面并无付款之意,无固定住所,市值29000元,经派出所查真身份后了解,其非当地人并与女友分手不见。无合同有签收单据和欠条,证人有司机。 请问:可否定性为诈骗报案,派出所应当立案与否,或如何民事追回货
公司国内没注册,雇佣我去非洲安哥拉做销售,合同上面我也注明双方需要提交符合国内和非洲安哥拉法律下的组织个人影印件给对方鉴证否则我有权拒绝。当时她说以后可以给我看,所以我就签了,现在也没有给我看,公司也是让她们所谓的老总过来签字,也都按印了。 我当时把护照给她办工作签证了。 现在我不想去了,因为是做直
88年的老房照上前后都有实现和虚线,总长度68.78米,92年在此基础上重建新房,新房照上前面有实线和虚线,后面只有实现没有虚线,总长度60.75米,有一棵树在老房照的虚线内,没有在新房照的实线内,我想问一下这颗树还能不能归我所有。
我一工厂民工因开工时老板口头承诺每月工资怎么算,现已发有一个月工资有工资单为证。但老板娘否认了老板承诺的话,从这月开始我工资被无缘无故降了。如果我就这样被迫离职能不能按我上月的单价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