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父母的房子是宅基地,03年动拆迁时,是按每人30平方来算分的,我们家是我父母,加上我姐姐一家三口,由于我是刚结婚,肚子里也刚有宝宝,但孩子还未出生,所以我一份,再加上未出生的孩子也算一份,由于我老公和我是一个乡镇的,他那个地方比我们早动拆迁,他那边已经享受到了分房政策,动拆迁说我这里就不能再算他的份
购房时候,签订的购房合同,关于房屋面积差的处理,没有按照法律规定以3%为界限,而是超出的面积(超出了3%)全部由购房者来补差价。当时也不知道这些条例,就签了合同。请问这样的合同是合法的吗?现在房子实际面积比合同面积大了6.4%,全部要我们购房者来补差价(6.4%)。这样是合法的吗?我们可以拒绝交超出的3.4%的差额
恳请各位律师的帮忙。 本人母亲生前买一套楼房,现在已经去世。房产证的名字是我父亲的,现在父亲又找了一位继母,已经结婚登记6年,房子未公证过户。现在父亲本人想把生母的房子给我,应该走怎样的法律程序?需要什么证明与证件? 补充:亲生母亲和父亲只有我自己一个女儿
本人徐汇区一私有房屋面临差遣(是爷爷奶奶的房产),户内原有多人共住,后因家庭矛盾其中我父母等人户口均已迁出,独留我一人户口仍在此住宅内。(我们均未再住在此处)。在我们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该房子户主已变更为我父亲的兄弟(一直住在此处),且房屋已被私有化购买。(我们都没有签过字,对于改变房屋所有权性质毫
我家外墙的空调百叶窗快要掉落了,想找开发商维修,对方说房屋已过保修期,物管方说是属于业主物业由业主自己维修,这说法对吗?
本人于2013年1月日购买商品房一套,在本地的公积金中心办理了贷款,他们要求我去保险公司交一个《个人抵押贷款房屋保险》费2504元,但后来才得知,这项保险费用是自愿投保,但当时公积金中心给我们办理贷款业务的工作人员没有详细告知,自己却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去保险公司缴纳了这笔不该缴的费用。而且我的同事们都不用交这
丈夫病逝时,公公写了将该房赠与我女儿(半岁)约定死后过户的协议(当时未经公证)。伯伯和姑姑也写了放弃所有权、并注明我与女儿可以居住和出租的补充协议。该房我和亡夫已居住了十三年,如今我没再嫁、公公健在、他能否反悔?而九七年奶奶已去世了,该房屋已发生了继承,所以这房屋已不是我公公个人的房产了,他能否背着
我姥爷去世,姥姥成为第一批五保户,其死后房产是否可全部由村子处理?我母亲是否可继承我姥爷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