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去年6月份在北京吉利大学电脑被盗窃,被告人于17年8月份抓获归案
您好,我去年6月份在北京吉利大学电脑被盗窃,被告人于17年8月份抓获归案,今天在昌平人民法院接到判决书,赔偿金额1520人民币,当时购买此电脑时是4000多(有发票),我有给派出所打电话,派出所说价格是由物价局鉴定的结果,我又给物价局打电话,无果,在案件期间没有接到任何电话说物价局估价后的结果,对赔偿金额一概不知
夫妻矛盾,妻子伤害丈夫致死。时过六年,定性是故意伤害通缉。但还未抓获归案
夫妻矛盾,妻子伤害丈夫致死。时过六年,定性是故意伤害通缉。但还未抓获归案,知情人要怎么去匿名举报或向什么部门了解?
没有刑事立案,也没有侦查的证据,材料确显示直接就是抓获归案,讯问录像,讯问笔录
没有刑事立案,也没有侦查的证据,材料确显示直接就是抓获归案,讯问录像,讯问笔录。不是传唤,这样合理吗?直接证据就是笔录,公安基础事实都不是很清楚,
在没有刑事立案之前,进行先行的刑事拘留,材料显示抓获归案。讯问笔录讯问录像
在没有刑事立案之前,进行先行的刑事拘留,材料显示抓获归案。讯问笔录讯问录像,但是证据只有一些来源不明的截图。和受害人陈述,基本的事实公安都不清楚。而且之前经过其他公安机关处理,告诉协商赔偿。事主上门来协商,然后就被拘留了。。这合法吗,没有明确的证据,公安不是只可以口头传唤,询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