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对交警出具的认定书不服,向上一级部门提起复议,但是因为继续保全被法院受理了案件,所以复议被终止了,那我们该怎么去反驳推翻现有的认定书呢?是去上一级的检察院申请监管还是说只能等法院的开庭审理了?
我们可以通过向检察院提起刑事控告,将肇事人进行刑事拘留么?
对交警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该怎么办? 交警说发生交通事故的电动自行车上没有任何碰撞痕迹,肇事车辆又逃了,所以他们认定是当事人是自己摔倒而导致死亡的。我们觉得不可能是自己摔的,该怎么办?
一辆摩托车在行驾驶在道路上,有牌有证,各种齐全,碰到一辆无牌、无证、无保险拼装扶拖拉机左转弯时相刮擦,在晚上8点对方没有电灯,路边没有电灯,摩托车有电灯,但看不到对方,在这个事故认定书应该是什么样,跟后载一个妻、一个儿才十岁,有关系吗
我的家人骑电动车在路口拐弯处被一辆高速行驶的轿车所撞,造成腿部骨折严重,面部摔伤。我们车速慢他的车速快,在路口该减速而没有减速,是他的车头撞着我们的车身,而责任认定书下来结果却是各占一半责任。这明显是不公。而警察说这是根据法律定的。难道真是这样的吗?太不公平了?我们该怎么做?
交管部门作出交通事故则认定,我方认为认定不当,提请复核。期间,事故另一当事人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复核被终止。我方准备在应诉时对事故责任认定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是否合法?应该注意什么?这种操作是否有法律依据和可能,改变交管部门的认定结果?还是会以另外的形式对赔偿结果产生影响?谢谢!
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在一个没有交通信号灯的交叉路口发生相撞后,机动车的刹车痕迹50米,再撞到马路中心花坛后机动车2前轮爆胎,处理交警在没有对肇事者进行,1,酒精测试,2,机动车性能检测报告,3;车速报告,对本案应该采取的现场调查取证、技术检验鉴定工作即放人和放车,最后作出让无辜的受害老人承担交通事故的同等责任
2010年11月23日晚9:30分左右,我驾车正常行驶到太旧高速公路(石家庄方向)平定段,因后车追我车尾部我又撞到前车发生交通事故,今天处理事故未果,晚上得知交警要放走肇事车辆。请问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没有出来之前交警有没有权利放走肇事车辆? 谢谢
事实与理由:2010年11月20日申请人驾驶的闽0780471号拖拉机与姚锡林驾驶的赣E0700DF从建阳往武夷山方向行驶,途经肇事地段(将口镇政府门前交叉路口),申请人驾驶的拖拉机掉头转至中线偏右点,姚锡林快速超速超车,致两车相刮,造成乘其摩托车的另一人(李朋隆)受伤的交通事故。这次交通事故建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申请
我弟的五米的三轮汽车在路中往左转弯时,我弟的车子前面过了,前面直行的一辆无牌的三轮农用车冲在我弟的车厢上。造成他驾驶旁边的人腿伤了。本来他的车了没有副驾驶室的。但定的责任是我弟的百分之八十。因为我们江西,在他们湖南。他们有关系。我觉得不服。请问这有的判决合理吗?
我老公开摩托车被小车撞到对方是醉酒驶车转弯时没打转向灯三个月后交警出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方全责可一个星期后要我们拿过去改责任重新定请问交警可以改吗?我不同意可不可以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