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份,我户在村中自有宅基地报建房,并合法领有《土地使用证》及《准建证》。从3月份动工伊始到现时,村民一直以我将土地转让给他人为由,阻止建房。事实上,我户没有将报建的土地转让他人,政府部门多方调查核实。村民一直找不到土地转让的依据,无理阻挠建房。请问:我户该如何进行维权?从开始嫌疑我户转让土地,到现在而找不到法律依据,已超过半年,此案件有无自动放弃控诉的时间界定?
安徽省天长市郑集采石有限责任公司历经40年开采,附近村民一直深受其害:以前遍山的松树被毁;爆破的碎石乱飞;放炮震的附近村民房屋均不同程度被震裂;开采过程中剥下的土直接堆放在山体上,距离村民耕地咫尺之遥,极易造成泥石流;近年开采量不断加大,设备也跟进加大,灰尘漫天飞舞,附近农田全部严重减产;该厂生产不分
我们这A村有三名农村离婚妇女,离婚后嫁到外村。但是户口还在A村,所承包的土地还在A村,人不在A村居住。去年年底该村村民代表会议通过,以“本人是离婚的儿媳且再婚后不在本村居住”为由,停止三人享受年终福利分配。三人不服,有什么法律依据助她们维权。 目前因种种原因不能走诉讼途径。现在A村取缔的只是三人的年终福利
我于前夫2006年6月办理离婚手续,协议约定住房归女方所有,但因一直找不到房产证未办理过户,同年8月前夫伪造离婚协议将房产过户到其名下并将房产抵押给第三人,2010年因无钱还,第三人起诉法院并判定将房屋拍卖给该第三人,在办理过户手续时被我无意发现,我逐向房管处申请查阅档案,发现上述事实,现我已向法院和房管处提
我于前夫2006年6月办理离婚手续,协议约定住房归女方所有,但因一直找不到房产证未办理过户,同年8月前夫伪造离婚协议将房产过户到其名下并将房产抵押给第三人,2010年因无钱还,第三人起诉法院并判定将房屋拍卖给该第三人,在办理过户手续时被我无意发现,我逐向房管处申请查阅档案,发现上述事实,现我已向法院和房管处提
关于XX社区户口及福利待遇的规定 (本规定自群众代表大会召开通过之日执行) 经过认真考虑和兼顾不同阶层不同方面群众反映的意见,就我居户口及福利的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 本居已享受福利待遇的居民及户口问题,不再改动。 二、 户口在本居的单双职工子女,多年来一直没有福利,为了减轻这一部分人员家庭的经济压力
律师您好: 我在长春某大型商场买到一个3000元左右的水货手机,当时并没有说是水货,我除了要求退货之外,是否可以要求赔偿,据说涉嫌欺诈,应该要求你退一赔一,我这个情况是否属于这个类型那?谢谢。
对于物业管理公司如此不负责任我们如何维权? 叶律师:你好!我是顺德容桂某小区的住户。我们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在今年要求上调管理费用,从原来的45元调至80元,并答应我们在4月底将我们八期小区全封闭,但是一直没有实施。部分小区住户以此为由拒交管理费。在六月下旬,物业管理公司单方公布,将退出我们小区的管理,并在
村民委员会与村民签订林地承包合同,但是另有几户村民正在林地种植,签合同村民如何主张权利?
合同内容如下: 甲方为村委会,乙方为张某,将以下用材林树木卖给乙方,条款如下: (1)树带位置:村四屯房东,南距四屯房宅5米,西到松树地边,东至道边,北到地头; (2)树木及林地作价A.1000棵×20.00元=20000.00元;B.地作价:10000.00元; (3)自2008年8月17日,树木所有权归乙方所有,村负责提供树带林权证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2008年四月份的一个晚上,肇事逃逸人骑摩托车将另一开摩托车的(就是死者)撞倒后当场逃逸。事情大约发生在晚8:30,大约晚10点家属才接到医院护士的电话才知人已死亡。 后经排查得知肇事者就是案发现场附近一工厂的打工者,事发后第二天早上有同事发现他仓皇而逃。 后李沧区交通大队接手了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