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主与租户签订一年的租赁合同。租户第二季度只交2个月的房租。帮助签订租房合同的中介公司又帮助租户买房。租户要求提前终止租房合同。租房合同没有写明违约责任,请问租户违约应如何支付违约金?中介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谢谢各位专家提供宝贵意见。请问实际损失如何计算?中介公司撮合租户与房主签订一年的租赁合同。
我租了一套住房,月租800元,半年交纳一次,计4000元,抵押金1000元,共5000元。当我住满5个月时,想终止房屋租赁,且将房门钥匙交还给房主,但要求其返还抵押金及剩余房租时,他拒绝给付,说我单方违约。我想问的是:“抵押金1000元及剩余房租800元能要回来吗?”
基本情况描述: 本人为租客,与房主订立租房口头协议,未签订合同,已租两年,房屋租赁应于2020年3月1日过期。本人于2020年1月20日回家过年,其后由于新冠疫情,该租住的小区于1月24日开始封锁。 本人在原租约到期后未向房东声明需要续租,房东也未询问。 本人于2020年4月21日前往租房处准备进行搬迁,但小区仍处于封锁
关于疫情期间,国有企业生产线设备的租赁租金减免问题,目前国企
关于疫情期间,国有企业生产线设备的租赁租金减免问题,目前国企回复只有按经营性房屋资产占比17%进行减免,然而生产线也用不了,为什么不能全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