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孩子工作单位准备集资建房,但他已成婚,家里有商品住房一套,需月供还贷,他已没有经济能力再交集资房款钱,但是还不想放过这次机会,作为父母的我们,想办法来筹集这笔资金交房款,可是房子建好后,他们单位有规定,房证只能办孩子的名字,由于筹集房款,得动用我们老两口的全部养老钱,还得转借亲戚朋友的钱,为避免将来有财产纠纷。特请律师帮忙,我们应该如何证明房产是我们出资购的、和完善出资的手续。还有其他要注意的事宜,敬请律师给指点。
谢谢!
如打借条,是孩子夫妻两人需要同时签名 还是我孩子一人签字就能生效,证明我们出资的房款。
1、房产是婚前我(男方)父母出资首付购买,房产证是婚后办的,上面只有我的名字,因此婚前买房是我签的合同,所以房产中心只给写我的名字; 2、结婚后由于月供较高,我父母一直有资助,有银行账户往来账单,而女方工资很低,工资仅能维持自身开销; 3、现在因感情不和,双方离婚,女方要求房产加她的名字,即自己能有安
我父亲在我婚前按揭买房(2009年11月),现在还在还贷。我现在已婚(2013年1月),如果现在只在房产证上加上我的名字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父亲去世后,母亲再婚,后父母单位分房,全产权,登记为母亲名字,分房时有父母的工龄。买房时继父出了一半钱,现继父有权对房屋做出处置吗?谢谢
我婚后由姐姐资助付全款(未按揭)购买了一套一居室。当时款是我姐姐从外地通过银行汇到我账户的,后来我从银行账户取出款去房产公司交了现金买房,房产证是我个人名字,但没有签赠与协议之类的文件,想请教这种情况房产属于我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如果判共同财产,那这属于借款吗?
情况是:因为政策的原因,房子必须写户主本人的名字,也就是我老公的父亲,但是房款是我们夫妻掏的。为了将来引起不必要的纠纷,想写个协议,来证明,这个房子是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旁人无权处置干预。但是买房时所优惠的部分房款也就是18000元,也要还给老公的父亲。还有关于政策结束后过户的问题。这个协议应该怎么写,
请问一下律师: 我婚前有一套房产,写的是我的名字。现在结婚了,当然房子还是我个人所有。现在有个疑问,我想卖掉房子,能卖200万。然后买一套小一点的,大概150万,剩下50万用来做生意。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下,这150万买的房子是算我个人财产还是夫妻财产?如果要算是个人财产,我应该怎么做呢? 看了几位专家的答复,
我和老公结婚一个月后两个人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房子,但由于我没有当地社保,我非当地人,所以就登记在了老公一个人名下,银行贷款是我们两个人共同签字承担的,现请问如果老公私自出售房产或者离婚的话,我是否可以追回房产及补偿?谢谢! 如果房产证上加名字的话,但贷款还没有还完,是否可以加名?如果加不了的话是否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