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5173游戏平台上买了一个游戏账号,然后冲进去几百块钱。才玩几天就被卖家找回了。5173客服给卖家打电话也不接。这算有法律责任么?
请问几十个网络游戏账号给人公布在网上,可否追究其法律责任? 今天我50个游戏账号全部给公布在QQ群以及网络上,每个账号价值150以上,请问各位,我可否追究公布人和传播人法律责任?
前期9月30日 战神令换顶级红马的活动,在原公告中所描述的330个冠军战神令或990个非冠军战神令可以兑换一个顶级红色马。基于此描述,本人购买数千个战神令。但昨天你们居然在原帖的基础上修改了活动内容后,同时出现了数十个不同等级的红色马道具。而且是随机抽取,并非如前所述只有顶级马。这就是赤裸裸的诈骗! 一个
很简单 我在网络游戏中被骗了 用人民币换算的话 有1500 我知道那人电话 我就想知道网络游戏骗取钱财他是否应付法律责任
仙剑神曲这款游戏是蝌蚪和迅雷共同代理的游戏,从开始玩到现在快半年了,期间投入的不下7万块钱,对于迅雷玩家来说可以正常在个人电脑上玩,挂机.而对于蝌蚪玩家来说.要玩只能在网吧玩.无法在个人电脑上玩.我个人认为同是游戏玩家为什么待遇差别这么大?做为蝌蚪玩家来说.我觉得得不到和其他玩家来说的公平待遇.所以我想请问一款
非法出境超过20年在我国的法律里是怎样追究责任的?属于什么法律责任?
假设一个人20多年前非法出境到台湾或澳门或香港,并在当地工作、生活超过20年,有正常家庭,按我国的法律来说是怎样追究责任的?这是属于刑事、民事还是行政方面的法律问题? 对这种复杂的问题我是头晕了,希望高手们能解答我的问题,谢谢! 也就是N年前的偷渡遗留问题处理办法,有谁知道该怎么解决问题啊。。。 是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