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08年时以五分利的形式向被告夫妇借款4万元.(写了没利息的借条,有担保人)每个月都有按时付利息.过了三个月.被告让我给他们利息少点,说自己是本份人.后来我每月是给他三分利.再后来他就连利息也还不起了.所以向法院担起诉讼.但现在被告说自己利息已经还了3万多.说只要再还1万本金就好了.那我应该怎么办.而且担保人也给他做证人.说我借的是高利.法院会听他的.最后本金也不还给我吗.还有我要不要请个律师.
我有个朋友姓李,他去年向一个张姓朋友借了一万元钱,打了一张借条,名字写的是张某岳母的名字。后来还钱的时候借条没拿回来,但是张某写了一张收条。现在张某因故被羁押,请问张某的收条有效吗?什么部门可以开具证明?
是这样·前一阵子一朋友 急需用钱。通过朋友作保拿他的房产证做抵押,借了我10万。说好时间一个月 然后给我利息1万加本金还给我,但是到时间了,却还不了·我想问下·我当初和他打的借款条·说到利息一万·和拿房产做抵押·是不是受法律保护·利息一万·这个算不算高利贷·要是打官司·我这个利息会受保护吗?会不会说我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