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徐汇区一私有房屋面临差遣(是爷爷奶奶的房产),户内原有多人共住,后因家庭矛盾其中我父母等人户口均已迁出,独留我一人户口仍在此住宅内。(我们均未再住在此处)。在我们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该房子户主已变更为我父亲的兄弟(一直住在此处),且房屋已被私有化购买。(我们都没有签过字,对于改变房屋所有权性质毫不知晓)。现在,该房子面临拆迁,我想请问律师,我户口还在里面,是否有权利拿到应有的所有?(本人名下无房、大龄未婚) 谢谢~
现房屋是父亲原单位的福利房,我们一家3人和父母同时居住,于2009购得全部产权,其中父亲出3000元,我和爱人出4900元,父亲也于2010年办理了房屋赠与公证,房产证名字是父亲的,现父亲想将房屋归为私有,不让我们居住,因家庭困难,我们也没有能力购置房屋,请问我们有权划分房屋同时居住吗,如果父亲将房屋卖出,我们应如何来维护我的权
我目前单身,准备明后年结婚,房产证上产权人如果有我一个人名字,那结婚后如果要增加配偶名字,可以嘛?首付我出,贷款我贷,但好像结婚后的贷款就算夫妻共同贷款了。 需要15年纯公积金贷款,是不是需要还清贷款后才能加名字? 如果国5条出来后,加名字的话需不需要交税,要交多少? 如果不加配偶名字如何能保证她的权
我家田前面有别人的地,他修了房子,但是房子离乡镇公路没有8米的距离,乡政府也给批准了,我可不可以去法院控告乡政府或者修房子的人
我将房屋出租给某人,合同期为一年,首次付款半年,另加一月押金,合同上写明提前一月付下次房费,可剩十来天就到期,对方人找不见,也拒接电话,还私自换了我的锁芯,我该怎么办?谢谢!
我家是河南省濮阳市王助乡的,因为要拓宽公路,紧挨路两旁的房屋都要拆迁,但对于政府给的补偿有很大的意见。对于房屋面积也不知道怎么计算,房屋出的当时是政府找的房屋评估中心给评估的,评估完后村干部就挨家挨户让签房屋拆迁通知书,发下来后,村民们都没有签,随即村干部就收走了。过了段时间就把补偿的钱以银行卡的形
现原告起诉离婚,被告也同意离婚,但原告提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即婚后收入)和一系列无理的赔偿来达到要钱的目的。本案中房子是婚前财产,双方短婚一年没有小孩,婚后收入部分各有收支,现在只有一个特殊情况想咨询各位资深律师,被告的存款中有7万元是在登记结婚后被告的母亲借给被告做生意用的(有当时的银行的转账记录
当初父母的房子是宅基地,03年动拆迁时,是按每人30平方来算分的,我们家是我父母,加上我姐姐一家三口,由于我是刚结婚,肚子里也刚有宝宝,但孩子还未出生,所以我一份,再加上未出生的孩子也算一份,由于我老公和我是一个乡镇的,他那个地方比我们早动拆迁,他那边已经享受到了分房政策,动拆迁说我这里就不能再算他的份
恳请各位律师的帮忙。 本人母亲生前买一套楼房,现在已经去世。房产证的名字是我父亲的,现在父亲又找了一位继母,已经结婚登记6年,房子未公证过户。现在父亲本人想把生母的房子给我,应该走怎样的法律程序?需要什么证明与证件? 补充:亲生母亲和父亲只有我自己一个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