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纠纷(兴华建筑工地未签劳动合,我申请仲裁兴华说工程转包了)
因生意不好我放弃,在今年5月份我找到一招牌“兴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到门卫值班室问工长谁是,说王某负责施工,我找到王某问他是不是兴华建筑公司负责人?他说有什么事,我说还需要小工吗我想来上班,他说你来试试,行就留下你,不行就算了,如行按月发工资。我上班后,他说我干活实在从此上班连续到8月23号我推铁架子时未固定,掉下来砸伤我左脚,我去医院X片跖骨折和中指甲砸掉,兴华建筑公司工地《未给我入工伤保险》也《未签劳动合同》受伤后不管,我回家养伤。上网经查:用人单位未签劳动合同应赔双倍工资,我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28条、劳动合同法第10条、第82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和工伤条例第33条等,向仲裁申请兴华建筑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和受伤后工资,同时我向仲裁提交几个工资发放花名册;几个月考勤表;证人证言。仲裁开庭时,我上班兴华建筑公司拿出转包合同说“他承包总工程转包给邢台顾某人了”。顾某又拿出合同说转包给他员工(施工负责人王队长了)。王队长请律师狡辩说:1、说我是打零工人员,不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2、在工地受伤只要不残、不死亡没有赔偿 问律师们,我未签劳动合同能得到双倍工资赔偿和工伤赔偿吗?谁赔偿我?(是兴华建筑公司赔?还是顾某?还是王某?)谢谢!
公司伪造劳动合同经司法鉴定确认合同是伪造的,现在公司不服仲裁的判决又上诉了,那接下来我该怎么办,公司的策略就是和我拖,我是09年3月去申请的仲裁,09年7月14号收到的裁决书,公司昨天去上诉的,我想问一下接下来我改怎么办,难道就这样无止境的和公司拖下去吗?据我所知公司在上海的分公司有可能效益不好如果在他们上
未签劳动合同,未买社保,想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工作时间是09年6月到10年6月现在没有离职,不知道规定的一年时效是从我现在申请开始算,还是说从我工作开始就是09年6月,也就是过了规定时效 也就是我正式向劳动仲裁申请开始算
2008.11.17入职2010.6.2离职 2010.3月交社保 一直未签合同。我以申请劳动仲裁,索要双倍工资,补缴社保,经济赔偿金。因为我是口头提前15天提出辞职。可以要经济赔偿金吗?辞职理由没有说。在申请书上写的是未签合同。可以吗? 还有就是因为财务没有时间跟我去客户那对账所以我走时有2.9W差异没有对账。当时我催过经理多次
我于2008年3月份被某企业聘任为中层管理人员,工作两年后,被企业无故把我免职了,安排了我其他工作岗位。当我想用《劳动合同法》维权时,到公司人力资源部找我的劳动合同,公司人力资源部却告诉我说,我的劳动合同和工作档案都没有了,找了很长时间也没找到。请问:我能否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要求企业按我每月工资
9月2号我去一家公司面试 后来经过了面试,考试最终通过了 与公司签了一份保密协议还没有正式签订劳动合同 因为说要去学习一个月 就在我去学习的第一天因为身体的原因我住院了 去住院的当天我跟带我们去学习的老师请过假 住院的第二天也给人力部门的人打过电话请假了 可当我今天要求重新去学习的时候他们却说我不适合
9月2号我去一家公司面试 后来经过了面试,考试最终通过了 与公司签了一份保密协议还没有正式签订劳动合同 因为说要去学习一个月 就在我去学习的第一天因为身体的原因我住院了 去住院的当天我跟带我们去学习的老师请过假 住院的第二天也给人力部门的人打过电话请假了 可当我今天要求重新去学习的时候他们却说我不适合
情况如下,本人7月30日入职,无签订书面劳务合同,无社保缴纳,公司口头承诺试用期3个月,每月工资4000元,补贴400元,(4000的工资由3200的工资和800奖金组成,这个金额是进入公司后才知道的,试用期间3200元的工资打8折)公司注册地北京,在上海有固定办公场所,不过公司在上海的固定场所挂的是为成立的子公司名称,今年1
无劳动合同 现已离职 内资企业 外籍员工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一个外籍朋友,在江西省南昌市一民营公司工作, 公司从开始就不签署劳动合同,工作九个月后,部分工资(无工资条,工资都是以其他员工的个人卡转发)和奖金被公司无故克扣而不予发放,实在无法接受这种公司的不合法状况,现已离职,人还在境内。 请问: 1、他是否有资格申请劳动仲裁,向哪里申请这种涉外劳动仲裁? 2、如果可以,
试用期被中止合同,如下案情,如果选择仲裁,胜算几何?是申请撤销《中止劳动合同通知书》,继续履行劳动合
我于2012年1月1日入职XXX认证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从事审核员工作,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6个月,月薪12000元。 试用期内,按照公司指派认真完成审核任务,2012年6月18日,公司单方面发出《中止劳动关系通知书》,以“试用期内,经您的直属经理评估不符合审核员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我认为该理由不成立,理由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