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工人是本厂学徒工,平日里工作态度不端正,因为自身工作操作不符合安全规定,而发生工伤事故,右手小指骨折后用钢钉固定后取出,已完全不影响其生活起居。但是目前该工人向本厂要求11万工伤赔偿。这么细枝末节的工伤也要赔11万?相比之下,如果该小指缺失只要赔3万,太有失公平了。因为骨折在机械工厂是很常见的工伤。如果法律任由这些外地务工人员任意勒索,实在是很没有道理。
我朋友在工厂工作,每个月工资有三干多元,是按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奖金来计发工资的。现在他因工受伤,经鉴定是为七级伤残,赔偿协议只按二十个月工资计算,而且每月只有800元,也就是厂里的基本工资。请问这样的工伤事故赔偿标准合理吗?
我有个朋友在公司上班,不幸被东西压伤食指没有鉴定,现在食指不能动如果鉴定会有多少级,如果不知道就如9级计算有多少,如何赔偿,怎么计算,有那些,赔偿多少合理
我叫谢光私,来至贵州。在浙江衢州打工。事情是这样的。去年农历12月24日。我在一家做钢结构的公司做事。不幸从工地的架子上摔了下来。造成腰部。腿部骨折。当时老板把我送到衢州市人民医院。。在医院住院至今老板不但没有来看过我。而且住院费都只交了接近一万元左右。交的钱只做了我腿部的手术。腰部都没有动。其余的钱都
我爸爸是一个农民工,在江苏受了严重工伤,但我们原本是四川人。爸爸由于不懂法,没有跟老板签订任何协议就上工,结果从高空摔下,造成治疗后还是脊柱严重变形。但由于没有合同及出工证明,连工伤证明都没法办理。请问这种情况我还能向用人单位索取赔偿吗?如果打官司,赢的几率大吗?请抽空回应,万分感谢!!
本人已确认为工伤,右手肘上缺失,市级伤残劳动委员会鉴定等级为三级伤残,但无护理,依赖法律是否合理?本人同意安装假肢,按照法律规定应该怎样获得赔偿?
我于08年在厂里工作时不慎发生工伤事故,并于09年进行了工伤认定,后经过伤残等级鉴定为9级伤残,社保上赔付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万多元。公司未有补偿。我想知道,如果现在我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是否需要给予我赔偿,具体是怎样赔偿的,需要赔偿我多少钱。如果我几年后再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还能得到赔偿吗?我是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