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 后 协 议 因男方张鹏与女方李炜婚后经常争吵,继而男方经常对女方大打出手,女方经常除了明显的伤痕外内伤也全身都有,故自愿做出以下保证:从此以后,无论双方争吵多么激烈,男方都不能动手打女方。否则: 1. 男方每动手打女方一次,经医院和司法机构鉴定情况不严重的,男方除了要承担所有的费用和照顾女方的全部责任外,还要支付给女方母亲赔偿费五万元整,付款日期为医院和司法机构鉴定报告出来的当天。 2. 男方每动手打女方一次,经医院和鉴定情况严重的,女方和女方家属有权申请司法机构介入进行裁定。同时,女方有权提出离婚,其子张轩宁的抚养权女方有优先争取的权利,户口转至女方名下。在未成年前的一切费用由男方支付,并支付女方母亲赔偿费五十万元整。 3. 如果为了保证女方的人身安全,女方家属要与女方保持联系,女方也要每周抽时间回家,男方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挠。 4. 如果男方对女方动手已成事实,男方不得欺瞒、逃避责任,否则一切费用由男方家属(即男方的父亲和母亲)承担。 双方确认对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承诺对该协议书的字词义非常清楚,并自愿完全履行本协议,不存在受到胁迫、欺诈、误解情形。 本协议书一式五份,男女双方和双方家属各持一份,公证部门保留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公证处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男方(签字和手印): 年 月 日 女方(签字和手印): 年 月 日
夫妻婚后9年,在入住新购买的房屋前,定了一份夫妻协议.现在这个房子的产权名字立的是妻子的。协议内容:夫妻现居住的房屋,由其女方的姐姐购买,房产上的名字虽然是妻子的名字,但本房屋不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夫妻有居住的权力,不得对房屋进行处置,抵押;如果将来夫妻不在一起生活了,本房屋归妻子的姐姐所有;如果妻子先行离开人
我的老公是独生子,婚后我们与公婆同住,家里所有财产都在一起,家里收入是分开的,老公的交给我,公公的交给婆婆,婚后我和老公一起把家里的废山全部请人工种植起来,所有费用都是我和老公支付,现已有十年,但是现在我的公公却说山是他的,因为山证上写的是公公的名字。为此,老公给我写了一份赠送协议。大致内容是他自愿
婚内财产协议约定婚前不动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具有法律效力吗
婚内财产协议约定婚前不动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产权没有变更,在离婚时具有法律效力吗?对婚内财产协议未约定的事项是否依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老公婚前(2012年5月份)他与父母共同出资为他按揭购置了一套住房,2012年12月份初才办完入住,房产证现还没有办理下来 按揭是老公的名字(老公他有公积金),我和老公是2012年12月12日领的结婚证,但未办婚礼,现因怀孕需提前今年5月份办理婚礼,办婚礼前我父母要求房产证增添我的名字,但因房产证未下来,我父母要求先签
说明如下: 婚前(2012年5月份)我爱人与他父母共同出资为他按揭购置住房一套,2012年12月份初办理入住,至今房产证还未办理完毕。办理 按揭时各类票据填写的是我爱人的名字(我爱人他有公积金)。 我与爱人于2012年12月12日领取结婚证,现我与爱人协商后,房产证上增添我的名字,并且他同意在房产证没有办理下来之前与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