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五月份为一个亲戚买车贷款担保,开始时这个亲戚按月还款,可是有几个月车活儿不好,没能及时还款,银行给我打电话让我催催,我也催了,又还了两个月,还欠两个月。今年五月份车该年检了,可是由于车在内蒙古干活,效益很好,车主怕回来检车耽误挣钱,没能及时回来检车。第一责任人在,车也在,这种情况下法院把我的存款20000多元划到他们的账号,然后又拘留了我。这钟做法合法吗?
我一个朋友的母亲牵涉经济贪污案,被调查阶段,因病保外就医。 ; 他母亲去了北京看病后,派出所要求回来调查。他母亲拒绝回来。 ; 作为担保人。他应该负什么法律责任? 补充:他今年22岁,并没有固定的工作单位,是否不能够成担保人资格? 为什么还由他来签定担保合同? 可否回答的具体一点,他该承担什
我哥是某银行信贷部职员,他们单位不属于国家拨款的公务员。前段时间不晓得什么原因,我哥以担保人身份给一人贷款40万,但是现在贷款人失踪,以前贷款期所考察的厂子现在也没了,这种情况下,我哥是否要承担所有的贷款包括利息还款?如果是被人要挟做担保人是否也是一样?
我朋友买车,购车时他向卖车人借了一万五千元,我帮他担保。借款日期是2009年2-14 到2009年4-14, 之后到期后,他有要求我朋友还钱,并常打我电话催债,中间我和朋友他父亲说了此事,他家里人当时先给我朋友一万去还钱。但又过了好久,那人才和我说钱没还他,他说我朋友当时和他协商再借给他,就这样又没还掉。现在那人来起
律师同志你好,我于2008年替我哥担保一笔借款,事后才知道在多处借高利,现无力偿还人已跑了.担还款期限已过2年.现在我也无偿还能力.请问我作为担保人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请问假如对方起诉我是否还在被讼诉时间内.
去年4月我父亲帮一个朋友担保借款了12万,借期一个月,因为我父亲的朋友跑了,5月份债主找我父亲来要债(是个所谓的“黑社会”),后来这个债主说了一些威胁的话但倒没有把我家里人怎么样,后来债主起诉了我父亲和他的朋友,但是那个朋友所有的债务有300多万,家里所有的财产只有一套房子(值50万左右)而我父亲名下又没有
老人家有一套房子(老人家的房产),两个儿子分房,由大儿子补钱给小儿子,房子归大儿子所有,房产证就没过户,请问如果大儿子拿房产证去银行抵押贷款,是不是要出示老人家的证明(身份证和户口本)才可,这样的话如果发生什么问题的话,老人家要负责任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