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外企上班,刚去的时候签了保密协议,现在辞职了,想自己创一番事业,但是又考虑到跟原单位签了保密协议,有有些担心,所以来请教下高人。
这份协议没有任何形式的补偿,不知道具不具法律效力,如果我想办法把单位的那份保密协议偷出来不知道有没有关系。
我们公司是做风力发电上润滑冷却系统的,如果我出来开个公司自己做,那么我们所涉及的客户都是同一个群体,但是我不知道他们的商业机密,我只是掌握了他们的润滑冷却技术,所谓的技术也只是:如果在我们液压这个行业做两三年的设计,来这家外企工作只要两三个月就能掌握我所说的润滑冷却技术。也就是说,这个技术别人也是可以抄袭的,但只是这个行业比较新型,所以抄袭的单位比较少。
1。我现在担心以后做起来后,他们会不会把我告上法庭。
2。如果把我告上法庭,这个保密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3。前面有律师说如果涉及到竞业,这个保密协议是无效的,那么我自己开公司算不算竞业?
在1997年我签了一份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说明能回迁原地居住的,后来这块的被收回拍卖,被另一发展商投得建房,但被告知我们不能回迁,请问我们原来签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还有法律效力吗?我们还能回迁吗?
中介公司业务员没有资格证书可以签订买卖合同协议吗?有法律效力吗?
中介公司业务员没有资格证书可以签订买卖合同协议吗?有法律效力吗? 谢谢律师们的回答.如果没有资格证书的业务员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是合法的,那么因为买卖双方已经达成解除意向,没有再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也没有进行交易,中介是否可以收取中介费?
我不想离婚,因为孩子才43天,而且是双胞胎,可我爱人因为在她坐月期间,我对她关心不够,几乎不闻不问,所以对我提出离婚,并且强烈要求双生女儿归她抚养……我们去民政局办理手续,我说我不承担子女的费用,如果我承担我不离婚,没想我爱人也同意了,结果我们写了离婚协议书,并画押签了字,里面提到“双生女儿归女方抚养
09年5月我在一小区买了一套房,收房时发现销售前承诺的一楼带花园,根本就没有,后来才知当初的设计就没有一楼花园,为了好卖承诺有花园,签购房合同时附加了一份送花园协议,现怕验收不合格又不送花园了,找开发商它们置之不理,并说不是不送是房管局不肯它们也没办法,由于我家人爱养花并签的附加协议盖有房产章的协议有法
夫妻在居住新房前,有协议.这个房子的产权名字立的是妻子的。协议内容:夫妻现居住的房屋,由其女方的姐姐购买,房产上的名字虽然是妻子的名字,但本房屋不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夫妻有居住的权力,不得对房屋进行处置,抵押;如果将来夫妻不在一起生活了,本房屋归妻子的姐姐所有;如果妻子先行离开人世,其丈夫可以一人,在此生活到
甲方支付乙方两千元整作为赔偿,甲方责任到此终止,不再承担其他费用;乙方发生的医疗费和误工费有保险公司支付。这是我与肇事者签的一份协议,现在肇事者只支付保险公司赔付的部分医疗费用,剩余的部分拒付,我如果想起诉她的话,这份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我能胜诉吗?
在我母亲过后的第三年父亲又找了个人,这个比父亲小十三岁,因为当时父亲已经八十岁了,当时我们儿女不同意登记,当时也没登记,可是后来那个女人哄着我父亲背着我们登记了,这件事是在父亲去世后,我们才听说的,还听说那个女人哄着父亲立了遗嘱,把父亲的房产给了她,这个遗嘱听说没有证明人,我想请问这份遗嘱有法律效力
我单身父亲为了安度晚年,找了个伴,和一个无儿有女,又无经济来源的老妇在一起生活,但未结婚,担心将来有纠纷,签了一个协议,就日后安排达成协议,该老妇不识字,就将协议内容一字不差念给她,并将相关内容告知其女儿,女婿,双方均认可后,该老妇按手印,请问:这样的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我单身父亲为了安度晚年,找了个伴,和一个无儿有女,又无经济来源的老妇在一起生活,但未结婚,担心将来有纠纷,签了一个协议,就日后安排达成协议,该老妇不识字,就将协议内容一字不差念给她,并将相关内容告知其女儿,女婿,双方均认可后,该老妇按手印,请问:这样的协议有法律效力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