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从2010年进厂,2011年12月开始交社保至今,按1800的基数交的,现在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公司要求我出资未交社保期间平均工资的10% 然后帮我补缴,是否合理,本人是否可以要求公司按照1800的基数交?有何法律依据
首先感谢各位律师能为我解答问题!! 2009年2月,我在上一个公司应聘就职,但试用期没有给我购买社会保险,现在因为北京限制外地人购车,参加摇号的时候才发现。现在我能够到劳动冲裁去申请让上一个公司为我补缴吗?时间限制是不是已经过了?
各位律师好,我想问下,我是20O9年毕业的,8月份开始进入单位工作,当时单位没有帮买社保(老员工都有买),直到2010年3月份才开始帮我买社保,那么 1.现在我可以要求公司补缴之前7个月的社保吗? 2.如果要求的话程序麻烦不? 3.如果可以,但公司拒绝怎么办?谢谢! (在该单位工作前从没买过社保)
我在苏州吴中区厂里上班,厂里给交社保了,后来我是自离了工作没有正常离职, 再后来我在吴中区去另一家厂上班,厂里交不上社保,让我离职, 说让我去原先的中介办社保转移单,要不吴中区任何厂我都进不去,我都不知道是哪个中介了并且都好久了,怎么办那?
辞职后补缴的社保,该公司承担的部分公司耍赖要个人承担,劳动监察大队说他们不管,该怎么办?
您好,我是2013年3月份辞职的,辞职时今年的社平工资还没有出来,社保规定今年社平工资未公布时离职,就要按社平工资的100%补缴社保,那么单位把应该单位补缴和我自己补缴的部分全部都扣在我自己身上,自己补缴部分我已经交了,但是公司扣住接续卡不还,强行要我补缴应该公司承担这部分,去渝中区劳动监察大队咨询了,他们
去年房子首付已经付了,银行贷款也贷了,还了半年款了,今年银行却要我补缴社保,合理吗
我不是广东本地人但我去年8月订的房,交了百分之三十首付,银行贷款也下来了,我十月开始还贷了,可是现在都已经半年多了,银行说让我去补缴一年社保,要不担保公司该罚滞纳金了,但国五条才刚下来,我购房法之前啊,太不合理了,要补缴一年社保我上班的公司根本办不了,只有找中介走不当程序,才能办了,会花很多大头钱,
我是襄阳市某县市的一个公益性岗位工作者,2009年参加应聘的工作,当时提出待遇是1000块 然后按照当年的社保医保扣除拿到手有630左右。上班到现在已经4年了,去年开始工资加到932块扣除社保医保。2013年上班单位上说社保金额年年上涨,然后领导协调把我们社保买成灵活就业社保,一个月社保金额只有258块钱,我觉得这是变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