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因为交通意外过世,所买车辆逾期,担保公司强行开走车辆,目前银行贷款已经全部还清,可担保公司不放车,要我们交贷款额5%的违约金,担保公司这样做是否合法?我们怎样才能取回车辆?请专家帮忙指导,不胜感激!
本人因为某种原因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分期付款购车,故找到朋友高卫龙协商以他的名义分期付款购买了一辆轿车,双方也签订了相关协议,首付、担保费、保险费等所有的费用均是我支付的,月供是3700元,第一期还款前5天,我就给高卫龙提供的银行还款账号上汇了5000元,十天后他告诉我款子被他用掉了,现在银行催款,我又汇给他400
我是在今年3月份按揭的车子,8月份月忘记还款,手机无法联系,担保公司在10月份未经过本人的同意下强行扣车并要求付清剩余的贷款,否者将把车子拍卖,而且在已经还款半年多的情况下,还款金额比当初贷款金额还高;并且迄今未之担保公司都还没有把担保合同与公证书交给我,请问他们这样做有权吗?我该怎么做才能拿回车?
我与去年5月份贷款买了两辆工程车,一直还贷正常,由于近两个月雨水较大,没有挣到钱。没有还款。于是担保公司突然把我的车扣了,并要我结清贷款,并且要每辆车缴纳4万元的罚款,他们做的合法吗?
我在2012年元月18日买的61座的旅游大巴并上的牌照,在四月份我找的层层关系办好的营运证,当公司交给我营运证的时候要我交一至四月份的管理费,我忍了并交了费用,在九月十九号我二维被公司扣下了车,直至今天被扣了三个月了,不愿意放车,说不服从管理·GPS不开(由于GPS工作不正常时好时坏)开出的条件是转出公司或卖车或
上班一因履行工作职责被同事抱起摔成骨折致轻伤,在派出所协调下赔偿两万多元私了。本人个人去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社保局已经作出属于工伤认定书。公司有没权利把这两万多元赔款成为工伤待遇的一部分???
工资形式是底薪加提成:每月5日发工资,例如:5月5日发4月底薪+3月提成,也就是公司一直扣押一个月的提成,现在提前两个月告知辞职,公司是不是应该把所有工资、提成全部结清?
公司休假制度为排休,有事因工作原因员工未能在当月休完自己的例休(如一个月4天例休),例如,员工3月份本应休假4天,实则休假3天,问3月份剩余一天例休是否可以放到4月份休,公司是否有权扣除员工上月遗留例休。还有一种情况,员工过年3天法定假日上班,公司规定过后补假,但补假必须在年前一个月提休或者年后一个月补休
投资担保公司在2月份就已经经营不下去了,但是3月份以一份土地合同继续叫老客户续签合同,并发展新客户,在4月初宣布倒闭,是否构成诈骗罪。老板在宣布倒闭的前几天从公司转出大量的资金,转移以前的合同,汇款凭证,公司印章等,并和其妻子离婚...这又属于什么? 就是以前叫客户看的投资项目的合同,包括这一次的土地合同,全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