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出资买房,有孩子,结婚时没有进行公证,若离婚,婚姻满七年和不满七年对房子产权利益是否有不同影响?以及有什么其他方面条件因素会影响产房问题,请详细些,谢谢!
请问如果香港人已在内地登记结婚,在末离婚前,可否在香港登記结婚?香港的婚姻注册处会否翻查到在大陆的结婚紀录?如有上述情况,有没有可能在香港成功注册呢?请回复,謝謝!
老婆和我婚后买了一套商品房是全款,但房子是老婆一人出钱买的,所有买房手学都在她那的,如果她把房子卖了和我离婚我能要到卖房的钱吗?
老婆和我婚后买了一套商品房是全款,但房子是老婆一人出钱买的,所有买房手学都在她那的我们感情不好,无婚外情,无家暴,小孩她抚养,产权登记是老婆一人的,如果她把房子卖了和我离婚我能要到卖房的钱吗?
律師你好!本人是香港人,男性,我曾于2002年在内地与—名女子注册结婚,后来因种和原因,与該女子失去了联络,直到今天仍不知其所踪。而本人在并不知悉内地是否仍有婚约之情况下,于2008年又与—香港女子于香港成功注册结婚,到今年又正式离婚了。我想请教律师,此情况是否代表那名内地女子已成功申请了单方面离婚,而本人
我和丈夫婚后签了一份协议,上面其中有一条是让他在房产证上加注我的姓名,签字并压了手印,后来因为手续麻烦实际没有加注我的名字,离婚的时候这条 有没有法律效应,我能不能分得一半房产
麻烦问一下,原来的老的私房是母亲的名字,父亲已去世,直至2005年我们都共同居住,但实际出资人和共同居住人为我,且我们共同居住了30多年,我也在些前并无其它房产,这种可认共为我和母亲的共同财产吗.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婚前房产的问题。先描述一下我的情况。婚前我跟我爱人分别有一套房产,我的是二手房,房产证是我的名字,有贷款;爱人是一套期房,购房合同是她的名字,贷款,目前是她父母帮助还房贷。 婚后,感觉经济压力比较大,我们打算卖掉我的那套二手房,并将卖房子的钱来还她的房贷,然后剩下的贷款我们
俩人登记领证后,买的房,首付是男方付的,后来的金额是贷款,双方一起去贷的 签了两人的字,现在要离婚,房产怎么算呢 对了,名字当时是写的他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