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分居,妻子经营15年所欠8万元债务,能否认定是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分居,妻子经营15年所欠8万元债务,能否认定是夫妻共同债务
我们夫妻分居两地,妻子提出离婚,我们有两孩子,婚后有共同债务
我们夫妻分居两地,妻子提出离婚,我们有两孩子,婚后有共同债务,请问怎么办
男方公务员,女方做生意。女方在商店后室设有厨房,一家三口吃饭全在里面。女方亏损欠债10万元,该债务能否认定是夫妻共同经营亏损?
丈夫公务员,妻子借款10万元做生意,经营期间一家人都在经营商店开餐。10万元借款不能偿还。债权人能否将夫妻列为共同被告。 谢谢各位律师的回答
在婚姻存续期间,妻子一人做生意15年,欠8万元债务,能否认定是夫妻共同债务
在婚姻存续期间,妻子一人做生意15年,欠8万元债务,能否认定是夫妻共同债务 妻子是下岗职工
丈夫公务员每天在单位上班,妻子下岗职工做生意,做生意期间一家人在生意门面后室开餐,十年后因经营亏损10万元,能否认定妻子一人做生意是夫妻的共同意思表示
妻子以夫妻共有房产证作抵押借款10万元,妻子在借条上签名抵押人是夫妻双方的名字,协议离婚时,房子无偿处分给丈夫一方所有,而丈夫对借款没有提出异议债务归谁偿还。现在妻子无任何偿还能力。债权人能否举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