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要卖房子,我们搬出去了,退房的时候有几块地板砖被划了一些印子,卫生细节方面房东不满意,以请保洁打扫卫生、更换瓷砖为由扣除押金1000元,过一段时间退房又说如果房子在这期间有任何其他损坏我全部负责,我怀疑她要故意损坏讹我,就说我从入住到搬走从没换过锁,不知道房东和中介手中是否还有钥匙,如果这期间房子有损坏那我不负责,说不定是你们恶意诬陷。房东说此通话她已录音,还威胁我剩余半个月房租不给我,我说再有任何异议我马上报警。请问她扣除我押金的理由是否构成敲诈?后续退房我需要保留什么证据告她敲诈呢?她不退我押金和房租我是否可以拒缴水费?如果我报警,警察会管这个事情吗?感谢您解答!
在颖河路开了一家店。装修费用56千。然后一年一签的合同。今年由于不景气就想把店铺转让。房子还有两个月的租期。可是带着接手人与房东签合同时。房东突然要求我们把旁边一间空房一起租走。否则不让我们续租。现在店铺也关了,接手人也不愿意租另外一个空房。房东放话不把另外一件衣服租了,就不让租。请问这种情况怎么办。
住房合同2019年11月就到期,由于新房还需要2020年1月才能入住,因此在租房合同到期前一个月10月份就跟房东说要多续租一个月半,房东说好,说住到什么时候都可以,到时候帮他转租出去即可,然后现在房东说转租期间如果没人来租,我是需要每月要交租,因为年底租房很难,他的损失必须由我承担,不然不退押金,之前续租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