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七月,我和我父母共同经营的一家盈利的店铺由我父母转让给我舅舅家,当时考虑是至亲没有书面协议只有口头约定,转让费35万,本应该一次付清,因其他原因,舅舅家先支付20万,余款的事情没有详谈,我一直催促父母要有书面协议以保障双方利益,父母没有在意,一直拖延,直到十月,舅舅家因害怕竞争,权衡自己的利益后向我母亲提出余款可否免去,此事未告知我和我父亲,事后我和父亲获悉此事,不能接受,无奈我母亲答应了此事,为了避免家庭不和谐,没有继续争执,因我一直在店铺帮忙打理,了解店铺由舅舅家接手后,运营正常,反复思考,此事应该有明确书面协议才为妥当,另外余款仍然应当要回,店铺的法人代表迄今为止仍然是我,当时因舅舅家要求,法人不需变更,想请问我该如何完成我的主张,谢谢!
我设计并开发了一项软件技术,转让给了别人,合同规定我不能自己使用和再给第三方使用。如果我又在这基础上进行改进,添加新东西形成了一个新技术,我还可以使用吗,可转让吗?
我在2008年12月份在东城区一胡同内接手了一个饭馆,当时转让费2.5万,和房东签订三年的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 但是一直在按照合同的条款来交房租的。{当时说的是可转让}合同显示只有在拆迁的时候才无条件搬离,!现在我们想转让了,给房东打电话时,房东说可以转让,我们才对外发布转让消息,但是我给房东打电话让房东来跟接
我是在2012年和房东签的租房协议,租期两年,房东要求说给6万转让费给上个房客。但合同期不经他允许,不得转让。转让费房东打条是代收。在我经营一年不好的情况下,与房东协商转让,房东要求再给他3万好处费,后来我们转让出去,三方见证,与下个房客签了转让协议,并当场给房东3万元,但未写收条。现在转让的这个房客办营
你好律师,向您咨询一下,甲把店面转让给乙方,但该店面房属于房管所直接管辖的公房,转让是指设备、技术手艺等的转让。因为当时签好协议生效后,乙方需要办营业执照手续,必须变更该房屋的承租人,所以应乙方要求,房管所同意这间公房的承租人由甲方名字变成乙方名字。但在转让协议生效一年后,现在甲方得知把公房承租人改
我看中一栋出租房。咨询下关于那些租客交的押金问题。每个房间都有几百块钱的押金不等。如果我把房子转下来的话。关于这些押金,是不是他应该如数的交还给我呢?包不包括之前谈好的转让费里面、到现在为止双方都没提这个押金的事。?
我经营一个厂,10月份就4年了,合同是6年,4个股东,现在我们转让出去,承接方已经打了一部分钱过来,但是我们的出纳是一个股东的亲戚,钱刚到账,他就先拿走了一部分,请问这问题怎么处理?谢谢
店铺转让还没有到一年,房东就说要出售,因为合同是一年一年签的,内容也没有说可以出售或者不可以出售未说明?这样我是否可以要回原来的转让费呢?
向亲戚借款30w做生意,但在火灾后,财产全部被烧,有张2008年的30w借条,每年过年给利息的,可以向法院要求着火方赔偿多少利息,以多久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