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你的问题我是嫁城女,村上的征地款在分配时不公,我找了些类似的案件给队领导阅读,之后队长及队代表在纸上写了给予我本人1人全份征地款,等了1个多月没有回音,于是我给队长打电话,他说:你去上告吧。我很气愤,就找律师写了份状子,花了50元,写的同时律师问我征地款多少?我说一共2万5千多,队上给嫁城女分配方案是三分之二,也就是1万7千多,但是一直没给,到底上告多少金额我没注意了。律师说:那你回去赶紧领你那三分之二,现就上告没给你的三分之一,你这官司咱县里多了,没问题肯定赢。我就赶紧递了状子,跑回队上把1万7千领了,领的时候队长让我照着写了一段字(意思是我同意领三分之二征地款,以后不再分配征地款),还签了我的名字,当时我想让法律说话吧,你们村代表十几个人都签字给我全份,到头来就这么轻易地反悔了,我这次签字也能反悔。随后就上班了,再后来开庭,判决,我输了。我又上市里告,结局一样输了,我就想不通了,人间的公道,法律的正义都到哪去了。
几个村民的土地已经被征用,但赔偿款被村里保存,不发放给被征地村民,说费用充公,要用于村建设,过去一年多了仍然没见什么消息。现在被征地村民既没有了地,也没有赔偿。请问有没有什么法律依据,可以解决这样的问题。
爷爷奶奶在村里4组有地 去世后吧地给了他儿子现在征地了村里说儿子是在3组的吗在4组不陪征地款
爷爷奶奶是村里4组的,去世后吧地给了他3组的儿子,现在4组的爷爷奶奶的地被征了,村里说儿子是在3组的,父母在4组陪的征地款,如果儿子在4组就可以拿到征地款,在3组就不给钱。请问这样合法吗
2013年4月,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政府需征用我村土地,我家有三块地在征地范围内,因为我家有一块地村委会不承认是我家的自留地未进行丈量,我家人就没有领取另两块地的征地补偿费,村委会就组织人将我家三块地上的柑桔树全部砍掉。 这是强行征地的行为,土地权属、征地费用都没有弄清楚、没兑付的情况下,强行砍掉地上树木,我们该
以前是以我的名义在燕郊购得一套住房,现在为了逃避二手房名义购房,在我和老公商量后,想以孩子的名义再购得一套住 房,请问如果想以孩子的名义购房,我们需要办理什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