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2006年租地修建厂房,在2010年因为修路而拆迁一次,但是只占用了一部分,我们把剩下的一部分又修成了厂房。合同也就没有拟定新的合同。到今年,政府突然又要占地,现在正到快要拆迁的时候。村大队上来人说我们剩下的土地量出来比我们应该占的地多了一亩,要求我们把多出来的钱补给他们,而且还说社员要求收回土地,恐吓我们必须给他们给钱,而且要求在拆迁给予三年的还耕费,在当初的合同上我们是这样写的,拆迁以不拆除围墙做为还耕补偿,他们就以政府拆迁的围墙赔偿方案来给我说,围墙最低2.2米,照我们的占地面积必须要350米围墙,我们围墙没达到他们说的标准,所以要求我们,按照50元一个平方赔偿给他们,总计就3万多块钱,他们还对我们说,如果我们不听他们的,他们就收回土地,然后他们就来把房屋拆了,土地就不算我们租的,政府拆迁就不会赔偿我们了,我想请问哈这种是什么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应对呢?
请问泰兴农村拆迁政府卖地给企业建厂房,评估补偿标准应该按什么价格标准来?
我们家住泰兴农村,农村卖地给某公司建厂房,如何确定评估标准以及拆迁补偿,水稻已经生长结果的状态,这时毁坏农田应该算青苗费中还是应该论粮食产量要求赔偿。迁坟之类的有无赔偿标准,已经开始动工了,但是农民还没有看到钱,这种情况应该怎么面对?
我承包村里的土地30年建厂现已经8年了。最近听说要征用建商务中心,不知怎样给予补偿,请大师给予指点,先谢谢了。
08年建的私房,现要给台商开发用,因无证,现给我们的赔偿房屋面积标准是1:0。7,这个是否符合现在新法?
08年建的私房,现要给台商开发用,因无证,现给我们的赔偿房屋面积标准是1:0。7,这个是否符合现在新法?
我和老公结婚多年,但户口一直在娘家,现在婆家这套老公房要拆迁了,我想迁进来,但被当地户籍警拒迁
我婚后户口一直在娘家,现婆家我和我老公的住的这套老式公房要拆迁了,我想把户口迁进来,但当户籍警看了我们的房票本,说上面写的使用面积是16个平方,而户口本上已有我婆婆,老公,和小孩子三个人的户口了,他以国家现有了新的规定人均低于7平方的就不可以再迁进任何户口了,我不知究尽有这样的规定吧,即是有也包括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