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2年9月领证还未举行婚礼,现在闹翻离婚。男方2012年11月给2万块作为彩礼,我已经为新居买家具全部花完,还为使用,有发票,我自己买了热水器、油烟机灶具、洗漱台,已经安装未使用,请问1、男方有权拿回那2万吗?2、我有权拿回我花自己钱买的东西吗?谢谢
我姐姐和姐夫结婚以来是以跑线路车为生的,他们结婚后共同努力买的房子,孩子13岁了。线车和线路都是我表姐他父亲的,后来有了钱夫妻感情就不和了,姐夫脾气也大了也不正经回家了两个人总是大打出手,后来我姐姐就不回家住了,这时候就认识一个男子和他关系越来越好,但也没确定关系,我姐姐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说我姐姐如果
我和老公09年结婚并生一女,结婚生小孩的费用几乎都由我家人出。期间并向我家人借现金十余万(未写借条)。小孩现已11个月他未抚养过他。直到上个月我来到老公的所在地晋江才发现在此地他还有女朋友(以前我们不在同一个城市)。发现此事后,他提出离婚。我同意离婚但我提出的条件是欠我家人的钱要还。但他就一句话没钱还。
没领结婚证,离婚了,陪嫁的东西男方不给,能要回来吗(陪嫁的东西全是我们自己花钱买的)
我和他结婚了(没领结婚证.但亲里朋友都知道.)差不多三个月,后来才知道了脾气那么不好,还有一个不好的婆婆,,一言不好,就出手打我,,后来我就要求和他离婚(只是语言上的协定,没有见证人..)我就回娘家了,现在我想要回我爸给我买的陪嫁,的东西....彩电,冰箱..电脑...等等,,,男方不给,说只要进他家们就打,不知道法律对这方面有什
因夫妻感情破裂,女方想提出离婚,夫妻共同财产会怎样分。女方只想要回自己曾陪嫁过去的,其他可以不要,通过法律这样解决可以吗? 女方先提出离婚,假如男方向女方索要精神补偿是否合理?
女方以怀孕逼婚。在双方家长的逼迫下男方不得已和女方结婚。婚后男方提出离婚。并在离婚协议上将自己房产过户到女方名下。事后女方生下一子。男方去做DNA鉴定发现孩子并非自己的。男方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
结婚11个月,离婚当时拿去的4万块钱和1万块买的四金,离婚后这些东西该如何分配??
当时不懂法律的情况下我离了婚,不懂得分割财产,现在我想要回属于我的,在结婚期间,他给我各种压力,在我承受不了压力的情况下得了甲亢,离婚的时候没有给应有的补偿,现在能不能要回来
我和我妻子结婚2年,今年有一女孩,孩子现在还没满月。结婚两年来我们经常吵架,都是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情争吵,这次孩子病了在医院输液,我们又吵架了,晚上她要走我母亲拉住她没让她走,她谩骂我的母亲,谩骂我。第二天孩子正在输液。她说去厕所,走了就没有回来。现在她又想要孩子。孩子可以不给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