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有权利对任何人直接采取强制措施,只要有事主报案主张犯
公安机关有权利对任何人直接采取强制措施,只要有事主报案主张犯罪事实?
旧刑法,第七十七条 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以后
旧刑法,第七十七条 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请问:“ 采取强制措施”是指什么措施?”93年的案子还有“收容审查”,算不算强制措施?谢谢!
您好,我向检察院举报公安机关未经立案就对当事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您好,我向检察院举报公安机关未经立案就对当事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检察机关对公安办案机关进行立案监督后,对我说案卷里没有立案手续,我们要求公安机关说明理由,之后,检察机关给我做出立案理由成立的通知书,我不服。请问,能否向上一级检察机关申诉?
公安机关在没有任何确定证据的情况下采取强制措施,本身就是不合法的
公安机关在没有任何确定证据的情况下采取强制措施,本身就是不合法的。为什么法院却说所做的笔录签字,就有法律效力
公安机关可以只依据事主说的话就采取强制措施,直接拘留,让在他们自问自答的笔录上上签字,根据笔录立案
公安机关可以只依据事主说的话就采取强制措施,直接拘留,让在他们自问自答的笔录上上签字,根据笔录立案。反着写日期吗,讯问也没有给权利义务告诉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