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与2013年4月13日到晋江青阳三星专卖店购买一台三星S7530E型号的手机,当时我问销售员,这台手机是否是今年刚推出的产品,销售员回答是,于是我在对比了三台手机后,花了2200人民币购买这架手机。但回家上网查询到这架手机其实是2012年7月上市的,且当时的出售价在2000出头,如今普遍市场价已降至1600人民币左右。我拨打三星客服,得不到相关的价格信息。请问针对这样的情况,销售方有无违反哪条相关的法律法规?
我在较知名通讯公司购买了一款万利达的手机999元为分期付款,当时销售人员告诉我分期付款方式为:首付100后余下的分9个月或12个月交清就行,我当时还问了是否首付100后余下交8个月就行,他们回答说是。当时服务非常热情,还教我怎么回答总部公司打来的确认服务电话,所以没有去细算金额。但回家后发现要支付非常高额的利息
我前天在钟爱一生拍了写真,199元,十张入册,如果要多选的话,一张是35元。我就多选了10张,总共花了350元。但是后来我才知道多选的照片可以打八折,而且多选十张可以多送一张!可是我都没有享受这样的优惠。而且在收款收据上写着:入册9张赠1张入册。可是明明我是选了十张,付了350元,他居然在单子上写选9张送1张。如果
2012年我做玉米生意,欠粮款三十多万,现在别人也欠我粮款七十多万,我现在被起诉了,我想问一下,这样的情况,算不算诈骗。 还没起诉,要起诉
和前夫离婚两个月后,他在拆迁登记上还是表明在婚姻中,并用了女方的身份证件(原件),女方并不知情,也未得到任何利益。女方户口不在男方家。这种情况男方是否有骗取国家拆迁补偿的嫌疑?
我爸在东莞怡丰物业做保安,两班倒的,当时是上白班,上班时间是凌晨5:30上班,事发当日2月6日当天放假,在家里吃完晚饭后坐公车回公司宿舍的途中被人打断5根肋骨住院(因第二天凌晨5:30要上班必须当晚赶到宿舍休息才能在第二天5:30正常上班),事发时间为2月6日晚上21:15分左右,因我们不懂法律,请各位法律界人士告知
我是经营粮油公司的,2013年1月底我一个朋友从我这买走12吨半大米,价值7万多元,当时称发福利,当时口头约定货款四五天内就给,事后只给付了1万元。我再去追讨时,他不承认欠款的事了,再后来人找不到了。因为是多年的朋友,当时拉货时没有打欠条。请问这种情况可不可以以诈骗去报案
我从单位出来20多年了,这次我到单位去办养老保险,单位领导说,我档案还在本单位。但他说我已算自动离职了,但是他没有通知过我也没有要我签字,这到底算不算自动离职,单位还能不能帮我办养老保险,还有没有这义务?谢谢了。
某甲之前并无贩毒纪录,也从未接触过毒品,后来受到金钱利益诱惑,口头承诺为贩毒团伙运毒。然而,在毒品交接之前此贩毒团伙即被公安机关破获,某甲从始至终都未能接触到毒品。案发后,某甲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某甲会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协议书写明房屋归男方所有,因该房是女方单位的房改房,所以产权证是女方的名字,离婚后因该房未去办理过户手续,请问这种情况下如果女方再购房算不算是第二套房?
举例:北京有一家公司叫北京市平安有限公司,然后在天津别人也开了一家公司叫天津市平安有限公司,像天津这样后开的跟北京那家名称一样算不算侵犯名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