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所在小区上一个物业公司2018年6月撤走,之前因为物业服务质量太差,包括我在内的很多业主没有交物业费,新物业进驻后,过了一段时间后说要收取老物业公司尚未收取的物业费,不交老物业费现在的物业费也不收,现在还准备起诉我们,请问新物业有权收取老物业公司尚未收取的物业费吗?如果应诉,从哪些方面可以为自己进行有利的辩护,物业公司在哪些方面有程序不合法之处?我从网上查说新物业公司如果没有履行债权转移告知程序则无权,还有诉讼时效多久内有效?
物业公司是否有权因原房主拖欠物业费取暖费而关闭现房主所做所居
物业公司是否有权因原房主拖欠物业费取暖费而关闭现房主所做所居住房子的供热阀门
对于原房主拖欠物业费取暖费的现象,物业公司是否有权关闭我所居住房子的供热阀门
对于原房主拖欠物业费取暖费的现象,物业公司是否有权关闭我所居住房子的供热阀门,对原房主拖欠的费用的现象我是否应该缴纳呢
物业公司合同到期后,无业委会,无人提出要求物业退出小区,物业公司是否还可以继续收取物业费和管理小区
物业公司合同到期后,无业委会,无人提出要求物业退出小区,物业公司是否还可以继续收取物业费和管理小区。
我在重庆南岸区某小区的房屋托管公司那里租了间房子,房子仍用于住家,且物业费由我们租户自己承担。但是,房子的物业费之前是88一个月,租住后成了230一个月,这样的物业收费合理吗?如果不合理,有什么途径可以维权呢?
一、物业公司在收取物业费的同时加收能耗费,是否合法。 二、一套公寓闲置,按规定交了物业费,但没住人,是否还要交能耗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