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房东签的租房合同到期时间是7月12。房东在第二年的房租收据写的日期是2008年8月12日到2009年8月11日。今年7月12日,房东叫我搬走。我不搬算违约吗?收据的日期有效吗?
我前两天报了一个培训班。报完名,先压了200块钱,答应先试听。如果满意的话交齐剩下的学费,如果不满意的话200块钱就当试听费。 回来上网一查,结果很多人说那里很差,是骗人的。 我现在不想试听了,想要回钱200块钱。 法律上合理吗?我该如何做。 如果他说,已经占了名额不能退换怎么办? 如果说,他们说,已经占了名
我是房主,和租房人签订了一个协议或者说是合同,其中一条是如果遇到自然灾害或拆迁自动解除合同, 但是没有具体写合同结束时间,这个住户的房租是交付到今年12月底的,我已经提前2个半月通知他房子不租了,但是他说搬家行,但是要赔偿5000元(每个月的房租是550元), 我想问: 1)这种情况如何解决 2)我是否必须给他补
还没有发生性行为就定了我嫖娼还说很重罚了我5000。没有给收据
经过是这样的。在按摩店里和小姐定了包夜半付了钱(我说完事后付。她说要先付钱)然后她前后说收拾东西上厕所为名让我等了20分钟的时间。期间她一个人出了按摩店。来来回回的。后来我们还是出门前去我租的地方,可是经过距她们店500米的立交不怎么回事就从两辆面的里冲出五六个人来。头一个男子对着我就拿出了警官证件在我
签完购房合同,按合同约定,付清全部购房款 没有发票或收据,能证明我已付清全部房款吗
2007,年我在县城买了一套住房,按合同约定入住后付清所有房款,由开发商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我当时签完合同,就付清了所有房款,但没有要发票或者收据。现在我房子装修后住了一年多了,还没有盼到房产证,我很担心。请指点迷津,我该怎样让法律保护我?只有购房合同,而没有发票或收据,可以证明我付过钱了吗?谢谢!
二手房卖家没有按时交付,超出合同约定时间一个月。 产权已经过户。房款已经全部付清。 请问我可以起诉他吗?并且要求他赔偿违约金
我是2003年底进公司的!公司注册时间是2005年!至今没有给我们员工缴纳保险!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我是2003年底进公司的!公司注册时间是2005年!至今没有给我们员工缴纳保险!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我想问问,我能拿到多少赔偿金?我现在的工资是1600元
购房签订合同时间以合同在房管局备案时间为准还是以与房产公司签订的时间为准?
购房签订合同时间以合同在房管局备案时间为准还是以与房产公司签订的时间为准?
购房签订合同时间以合同在房管局备案时间为准还是以与房产公司签订的时间为准?(?(合同备案10天后与房
购房签订合同时间以合同在房管局备案时间为准还是以与房产公司签订的时间为准?(合同备案10天后与房产公司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