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四兄弟,两老健在,现父亲立遗嘱房产卖后,后面两个儿子各占一半,但由这两儿子养老送终。 上面的二兄长就不需要进赡养义务了吗?如果两老急需医药费,是不是由得房产的两个儿子承担,上面二兄长不用承担了呢?
老人有儿女三人,其中一人在十年前违造签字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现其余两人才知情此事,不追究房产问题,想找众亲属及老人本人做证,今后老人有病或是百年各种费用由房产所有人承担,不追究其它两子赡养责任。但其它两人保持看望及慰问老人自愿权利。 现想问:1签这样的说明,由众亲属及老人本人两当事人签字是否有效?
如果儿子愿意赡养父亲主动接他到家照顾遭到拒绝属于不履行赡养义务吗?
2006年我和哥哥共同继承店面两间已经办理过户6年,同时有书面协议承担照顾父亲的主要责任,两人每年轮流接父亲到各自家中照顾生活起居,现各自轮流照顾12年有余,2008年我因为小孩增加、生意失败,家庭赚钱困难、收入下降,生活条件下降。从2012年底开始我接父亲和我共同居住,父亲嫌我家条件差,不愿前来。出现这种情况属
从小寄养在外婆家的妹妹,所有的花销上学的费用以及年满18周岁后的花销和招工的费用皆由父母负担,外婆去世后妹妹选择跟随从小感情深点但未承担抚养义务的小姨生活,请问我们有什么权利?小的时候,父母对于妹妹的医疗、教育问题做出了费用承担,包括妹妹及外婆农村耕地的种植与收割。 妹妹小的时候,小姨没有出嫁所以感
从小寄养在外婆家的妹妹,所有的花销上学的费用以及年满18周岁后的花销和招工的费用皆由父母负担,外婆去世后妹妹选择跟随从小感情深点但未承担抚养义务的小姨生活,请问我们有什么权利?小的时候,父母对于妹妹的医疗、教育问题做出了费用承担,包括妹妹及外婆农村耕地的种植与收割。 妹妹小的时候,小姨没有出嫁
1983年时,本人年龄当时已23岁,刚刚结婚。我有两个兄弟,父母为了给外祖母延续香火,经过本人,外祖母,父母三方同意,将我过继给外祖母,并写了过继文书还找了族人做证明,此后照顾外祖母的生活,为外祖母看病治疗,治疗费用由我和妻子承担绝大多数,一直到7年后,外祖母去世,由我和妻子二人独自承担丧葬费用。从过继后
离婚后孩子亲生父亲从没给过一分钱抚养费;因无可执行的东西,法院也无办法; 我准备再婚;孩子生活费由我再婚夫负担,孩子现在2岁,等他成人后是不是可以不 对亲生父亲尽赡养责任,法律上是不是要办何手续?
我父亲有2个妹妹和一个弟弟,我爷爷奶奶过世后留有一处房产;由于我父亲的弟弟在二老在世时并未尽到赡养义务,却到处宣扬说我父亲不让他们去赡养老人,当时我父亲常住我奶奶家照顾我奶奶(爷爷已过世)和帮我照看1岁多的孩子,两个姑姑也时不时的来照顾我奶奶,后来我奶奶过世后的丧葬费按理说应四人承担,丧葬费先由我父亲
我父亲有2个妹妹和一个弟弟,我爷爷奶奶过世后留有一处房产;由于我父亲的弟弟在二老在世时并未尽到赡养义务,却到处宣扬说我父亲不让他们去赡养老人,当时我父亲常住我奶奶家照顾我奶奶(爷爷已过世)和帮我照看1岁多的孩子,两个姑姑也时不时的来照顾我奶奶,后来我奶奶过世后的丧葬费按理说应四人承担,丧葬费先由我父亲
父亲在我20岁的时候离世。父亲离世后骨灰一直寄存。父亲过三年的时候我准备把父亲的骨灰入土。就买了一块公墓。姑姑知道后就要求我把旁边的一块公墓买,把我爷爷的骨灰迁入。(我爷爷在我上4年级的时候离世的,骨灰一直埋在地里)。姑姑说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你爷爷的墓地钱不该我们出。可是我们镇上分了地有她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