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10月北京召开了2008第二届北京国际消化内镜暨北京协和国际消化疾病高峰论坛 会议征文规定:经杂志编委会相关专家审阅,符合发表要求的论文免费刊登在正式出版的中国消化内镜杂志上,文责自负,论文数量不限;杂志编辑部具有与其它发表论文相同的编辑、修改等权利。 我于08年9月左右将一份稿件寄予该大会组
某杂志社向我约稿,稿子在该杂志社发表之后,我是否还享有将文章发表在互联网等相关的权利?
我是一个自由作者,杂志社向我约稿,我采访完成稿件写作之后交由杂志社,杂志社付给我稿费。这之后,我是否还可以将已经发表过的文章发表在我的博客及互联网上呢?我是否还享有这个著作权? 并没有与杂志社签订任何合同。只是因为和杂志社的编辑认识,处于帮忙的角度去写的,所以就没有任何合同。但是文章有稿费。
违背作者意愿发表文章&文章发表在假杂志上,一个事件,两个问题
我交给中间人论文版面费委托他们在某一公开出版杂志上发表1.5版面的论文,这个版面费用是按照1。5版交付的。论文,经过杂志社审稿后,发出了用稿通知,结果,出版后,发现我的文章被他们删减到勉强构成1版大小了,其中,我原文的一些我认为很重要的内容都被在未经作者允许的情况下,出版社编辑擅自删掉了。然后,我和出版社
发表文章的稿酬一定只能支付现金吗?可以支付其他形式的报酬吗?
您好! 请问,我发表了一篇文章,他们支付的稿酬不是现金,而是一张可以参加某一培训机构培训活动的现金券,这样属于违法吗? 请问,发表文章的稿酬一定只能支付现金吗? 谢谢了
我把文章发在一个杂志上,但是新闻出版总署查不到,可以再发到其他杂志吗
我把文章发在一个杂志上,但是新闻出版总署查不到,也就是说有可能是非法杂志,那这篇文章可以再发到其他杂志吗?
前几天,我在网上发现一个文学网站发表了我的文章,但是,我并没有向这个文学网站投稿,后来,我跟这个文学网站联系了,他们说,是别人向他们文学网站投稿了这篇文章。请问:我除了要求他们文学网站删除我的文章外,还可以向这个文学网站要求承担其他什么责任吗?谢谢了!
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这个问题。 我是未成年人,前一阵子在百度左溢吧发表了一篇文章,被吧主加精。而后我所清楚知道的就有三本杂志刊登了我的这篇文章,其中两篇改了文章的题目,三篇都没有署我的名字,而我也没有收到任何要刊登我文章的通知。 请问这算不算侵权?我应该如何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