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11日,我还是像往常一样拜访客户。下午两点钟左右,不慎将一名老大娘刮倒了。到医院经初步诊断是肱骨粉碎性骨折。当时住院我交了1万元住院费。后来经仔细的检查得到确诊。马上要做手术了。手术费要3万元。我承担不起。我想问一下我所在的公司要承担责任吗?我应该怎么做?
您好:三个多月前,我爸爸骑摩托被别人面的刮蹭,造成面的一道划痕。于是发生口角,那人打了我爸两拳,我爸快60岁了,我知道后赶到现场,用砖头打了那人头部两下,那家伙手挡着没造成太大伤害。头上打起一个包,左手有不到10平方厘米的瘀伤,左额头有不到2厘米的划伤,几乎没怎么出血。事后那家伙去医院检查无碍,未住院在
我儿子在校和同学发生矛盾,他指使社会青年在放假期间把我儿子打成轻微伤,请问这个同学和社会青年(好像不满18岁)都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我们走在路上被人挑衅并打了起来,对方十来个人我们两个人,后来我们又叫来一个人,这个人把对方其中一个砍伤,住了半个月院,请问这样的情况我们三个都要被判刑么?
本人在下班期间无照驾驶叉车装卸货物,造成他人受伤,厂里不承认这是工伤,请问这是工伤么?还有如果我赔偿了,那医疗保险会给他报销一些么?厂里是否应该给办理意外保险! 急求帮助,谢谢